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贵州从江县表彰奖励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3/4/1 11:42:28  

     331,笔者从贵州从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近日,从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对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突出的丙妹镇、洛香镇、下江镇、雍里乡、东朗乡、光辉乡人民政府以及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招商和商务局、县教育局等十二个单位授予“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据了解,2012年,从江县食品种植养殖环节生猪“瘦肉精”抽检1306头,抽检结果均为阴性。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抽样样品820个,抽检合格率100%。动物产地检疫9.04万头,占全年任务数9万头的100.4 %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食品117批次,合格110批次,合格率为94.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流通环节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多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100户次,集贸市场210个次,超市、商场160多个次。办理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8件,罚款10530元。餐饮服务环节核发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96家,其中中型餐馆1家,小型餐馆9家,快餐店7家,小吃店31家,饮品店3家,学校食堂45家。生猪屠宰和酒类市场环节完成定点屠宰场屠宰生猪10637头,牛1399头,完成税收36.11万元;办理酒类销售许可证470户,全面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

    2012年,全县食品市场进一步规范,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监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高,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龙庆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