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出售2元过期食品商家被罚2000元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6/8 7:24:43  

本报讯(记者陈勇)“本想地处偏僻,卖点过期食品不会被发现,谁知道还是被查了……”6月7日,青铜峡市工商局瞿靖工商所辖区一商店老板因为出售过期食品,被工商部门处以2000元罚款。

6月6日,在青铜峡市上小学的东东(化名)在一食品店花2元买了一块蛋糕,回家打开一看,蛋糕上竟有霉斑,东东的妈妈见此立即打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瞿靖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携带霉变蛋糕与当事人前往该食品店调查。

食品店店主陈某交代,因自己的商店位置偏僻,生意清淡,没有及时清理食品,导致将发霉的蛋糕卖给了消费者。6月7日,工商部门除对陈某作出罚款处罚外,还责令其给予顾客20元的经济赔偿。

作者: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