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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勿购买服用五厂家生产的减肥果 |
| 文章来源:新华社 更新时间:200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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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7月8日讯(记者李娜)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对声称减肥果类的保健食品进行调查。今天,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相关警示信息,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和服用5个厂家生产的减肥果,食用这些减肥果产品后,人体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会对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近日,在国内外市场上出现一种名为“减肥果”(Superslim)的减肥胶囊,以保健食品名义在市场和互联网上进行销售。经查,这些被称为减肥果的保健食品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属于假冒产品。 目前,市场上已发现的“减肥果”类产品有:养生有方减肥果,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0899号,生产单位为广州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单位为养生有方(香港)生物集团公司;巴沙减肥果,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1】第0663号,生产厂商为香港巴沙健康品研究有限公司;宣姿TM减肥果绿色瘦身胶囊,批准文号:卫食健进字(1998)第0263号,生产厂商为重庆市默格医药营销中心;乐采减肥果绿色瘦身胶囊,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017号,品牌企业为广州燕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海南中兴天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减肥果绿色瘦身胶囊,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0127号,生产企业为广州市燕香生物发展有限公司。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我省已向各市、区相关部门下发了查处通知,一定全力追查相关的5种产品,保障我省消费者的饮食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