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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药店禁售保健食品 卖药须附产品档案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2  

    今年起,用保健食品,甚至普通食品冒充药品的“山寨药”,将在药店被禁止销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去年年末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明令禁止药店继续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

   《通知》还要求,药店在销售药品、食品、药妆及洗化产品时,均须向顾客出具一份详细的产品档案,其中要包括产品名、规格、批次、数量、生产厂商、价格等内容,便于销售者、使用者,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产品的安全性开展调查、追溯。

   富硒灵芝宝药店禁售

   今后那些只有保健食品批号,甚至没有任何生产资质的,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