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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民反映好上好超市买到过期莲子 |
| 文章来源:大江网 更新时间:2012/10/19 11: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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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兰花报道:南昌市民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爱人在南昌市上沙窝路好上好超市购买了两包莲子,谁知回家才发现产品已过期两个多月,与超市协商赔偿问题却无果,让她很是烦恼。
记者陪同宋女士来到南昌市上沙窝路好上好超市,该店一贾姓负责人称,目前货架上的莲子都是符合食品保质期的,进货单上也注明都是最近生产的莲子,不存在销售过期莲子,他们无法确认宋女士手中出示的两包过期莲子就一定是本店销售,中间环节毕竟有时间差。经过协商,店家同意更换两包新莲子给宋女士并赔偿300元,但是遭到了宋女士的拒绝。宋女士说:“我爱人确是在这家超市购买到过期莲子,按照相关条例要求10倍的赔偿并不过分,既然无法协商的话,会继续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