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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食品捆绑促销 市民购买需看清日期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5  

重庆长寿网  记者  高丽岚

      1月25日,家住凤岭路的张女士感到十分气愤,商家搞促销所赠送的牛奶竟然第二天就过期。

      当天,张女士在城内某商店购买了一箱牛奶,商家捆绑赠送了5包小盒牛奶。回家后,张女士撕开捆在箱子上的胶带,发现赠送牛奶外包装上标明的日期是2009年12月11日,保质期是常温下45天。也就是说,有效期只有一天(25日)。对此,张女士很气愤:怎么能将快过期的东西给消费者呢,商家太不负责任了。

     对于商家把即将过期的临界食品当作赠品这一情况,记者走访了城内几家超市,发现这些“临界食品”在超市的货架上并不少见。而且不少食品正在进行降价销售,或者是捆绑搭售。正在选购方便面的陶小姐说,她也经常碰到这类情况。因为是促销的商品,很少注意生产日期这些。
   
      那么超市方面对于保质期即将到期的“临界食品”到底是怎样处理呢?永辉、新世纪超市相关人士表示, 超市内的“临界食品”通常会采取返回厂家,有时也会降价促销、捆绑赠售等方式处理。
   
      对此,区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在面对商家促销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看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对于临过期的食品要慎重购买。目前对于“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界定范围是:熟食距保质期两到三天,酸奶等乳制品5天左右。另外,一般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到保质期前15天内应该算作“临界期”;保质期两年以上的,最后30天是“临界期”。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看清楚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