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LOGO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宿豫区四项措施构筑春季食品安全“防火墙”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一是督促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在机构改革过渡期,区食安办充分履行食品综合协调职能,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宿豫区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重点严查使用高毒农药、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严查动物检疫和病害肉的销毁;严查餐饮单位原材料采购、餐具消毒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配餐企业的监管,严防集体食物中毒发生。

    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程序,及时更新联络方式,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三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栏、食品安全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并督促各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的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四是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通报各职能部门监管动态和信息,完善部门信息通报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和消费预警,引导群众放心消费。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需交8种材料
下一篇文章:谨防监管执法人情化“变脸”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