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针对近日媒体报道违法加工、使用“地沟油”、以劣质材料和违法方式生产加工一次性卫生筷和方便饭盒等情况,即日起,省质监局将在全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生产、使用地沟油、用硫磺处理的一次性卫生筷、用回收原料生产一次性方便饭盒、食品包装袋等违法行为。(2010年3月30日《四川日报》) 民以食为天。在食品短缺的年代,人们追求的是吃饱肚子。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讲究的是营养和健康,因而更加关注食品安全。而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成都曝出了多家知名火锅店使用潲水油事件,使食品安全无疑再次成为百姓聚焦的热门话题。 在3月28日晚8时30分举行的成都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食安办向各大媒体通报了金牛区谷丰香油坊非法加工、销售及13家火锅店违规使用“大丰香油”的调查处理情况:经公安、质监、工商部门现场搜查、勘验,以及仔细检查扣押的工具、原料等,均未发现与熬制“潲水油”有关的物品,走访现场附近群众也未有谷丰香油坊生产“潲水油”的反映。经审查涉案人员的加工制作程序,证据表明,可以排除谷丰香油坊生产销售“潲水油”的嫌疑,其不法行为定性为非法加工、销售食用油。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对这13家违规购买、使用“大丰香油”的火锅店予以行政处罚。而成都市工商、质监、卫生部门对有关监管人员失职、失察行为,也予以责任追究。 可以说,沸沸扬扬的“潲水油事件”至此也算告了一个段落,然而,我感觉,留给我们的思考不能终止,食品安全的警钟还要长鸣。 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致此起彼伏,甚至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似乎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有些人见利忘义,利令智昏,为了赚钱,不择手段;二是有些职能部门不尽职,不负责,宽纵助长了制售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 我想,若要从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既要靠舆论监督、思想教育,更要靠职能部门的监管和处罚。现在,媒体针对食品安全现象的揭露和批评不算少,但监督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职能部门的处罚则有很强的制裁性,他们的处罚是硬性的,关系到处罚对象的物质利益,效果自然比舆论监督来得更大更好。可以说,对于那些道德败坏、丧失良知的人来说,一个实际的处罚要胜于千万声谴责。鉴于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我们的执法部门一定要审时度势,加强监管,使这些危害人民和社会的不法分子无处藏身。 正因如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查实的“黑窝点”和违法行为,坚决绳之以法。省质监系统同时设立了有奖投诉举报热线12365,欢迎社会各界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我相信,四川开展的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是能够全面发现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只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就会使违法者望而生畏,就能使伪劣食品没有容身之地。但是,对于最终的效果,我们还要拭目以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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