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部署,逐阶段抓落实,强整治促规范,建机制保成果,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面检查,集中整治。全市药监系统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重点抓好对高风险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质量标准、药械购销渠道、基本药物生产流通、违法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打击生产销售假药、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等八个方面的监管,集中整治降压降糖药品、进口药品、新特药品、高价药品、包装标识不规范等可疑药品,着力规范国家基本药物经营渠道,增加对基本药物现场检查批次。近期相继组织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注射液类药品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专项检查、疫苗专项检查等活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检查了区、镇、街医疗机构56个,村卫生所87个,个体诊所53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个,查出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65起,责令整改52起,立案36起,没收假、劣药52种,其中查处假冒广州中一药业有限公司“消渴丸”等系列大要案4起,销毁假“消渴丸”6800瓶,罚款4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全市药品市场。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中,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广泛发动公众参与,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先后在市电视台、市电台播出药品专项整治专题各1件。以“五进”活动为载体,以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和药、械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先后在市政府驻地、薛城永兴路等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2种58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460余人(次),营造“药械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关注药械整治”的浓厚氛围。
建立机制,巩固成果。为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长效,该局及时建立诚信考核机制,出台了《关于对全市药店(房)实行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对全市药店(房)建立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年终对药店(房)进行一、二、三级诚信等级评价。对诚信等级为三级的药店(房),通报表扬外并适当减少日常检查,并在经营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诚信等级为二级的药店(房),将按要求对药店(房)进行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对诚信等级为一级的药店(房),给予通报警示,并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增加对其的检查、抽验频次,督促其规范经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评出一、二、三级诚信药店(房)分别为360家、120家、86家。通过建立机制、严格考核、强化督导,使规范经营成为涉药单位自觉行为,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整治成果。(刘大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