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工商部门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必须利剑高悬,严查重处
抓食品安全,气不能泄。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瘦肉精”、“红心鸭蛋”等有毒食品事件以及频频曝光的注水肉、地沟油等等,令人对当前的食品安全忧心忡忡。其实,一段时期负面事件集中爆发并不见得是坏事。把明矾放入浊水中,浊物纷纷下沉,浊物固有,因明矾而渐降。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正反映出行政执法力度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在加强、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的加大。从这个角度看,说明食品安全问题正在向好。
抓食品安全,劲不能松。人每天都离不开吃,因此,抓食品安全不能有空当,不能搞过年过节就狠抓大抓、平时就少抓不抓的老套路,必须让“高压”成为一种常态;抓食品安全在空间上不能有盲区,不能超市抓集市不抓、城市抓农村不抓,要把所有地方的所有食品经营户都纳入监管范围,不留死角;抓食品安全在环节上不能有漏洞,不能抓了这头放了那头、抓了两头松了中间,必须从食品的生产、流通到餐桌,实行全方位、全过程严格监管。
抓食品安全,手不能软。人命关天,健康至上。任何漠视健康、践踏生命的行为,都是违背天理的,应该遭受谴责,必须予以严惩。近几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表明,不安全食品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体生命,甚至可能引发整个社会的心理恐慌,严重损害国家的形象。如果说,对一般经济违法行为的处罚,还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话,那么,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必须利剑高悬,严查重处。
我们必须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监管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