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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临界食品”无规范 与新鲜食品混着卖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在深圳福田区一些超市,很多临界食品和今天刚刚生产的食品混在一起销售。在糕点区,这款明天到期的糯米糕和今天生产后天到期的产品,以及这款13号生产,明天到期的“毛毛虫”蛋糕全部混在一起销售。

在乳制品区域,一款2月10日生产的鲜奶摆在货架的最前面,而今天出厂的产品则藏在最里面,消费者基本看不到。售货员介绍说,这是商场的规矩

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规定,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督促商场、超市等企业针对处于保质期内、临近保质期、保质期届满等不同情况的食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不过目前大部分商家并没有按规定操作。

其实对即将过期食品做出醒目提示并非新鲜事。早在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相关规定: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但从记者的调查情况来看,执行效果似乎并不理想,而将“临界食品”放在显眼位置或“混搭”销售的情况却十分普遍,对此,不少消费者都表示“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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