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众的食品安全预期,需要以科学、理性、务实的态度予以引导。食品消费存在偶然风险,这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消费者进行食品消费,应当进行必要的选择。如不购买无生产合格证明的食品,不到无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食品。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使命往往被定位在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最大限度的"提高"上。所谓最大限度的"减少",是指最大限度地减少食源性疾病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影响;所谓最大限度的"提高",是指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民对食品安全或食品消费的信任和信心。
阶段性特征 跨越性进步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主要矛盾是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快速增长的需求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滞后的食品安全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这是由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食品产业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但食品产业多、小、散、低的现象依然较为严重;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大,但广大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依然较为薄弱;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但监管力量的整合和监管效能的提升依然需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但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方法仍然需要不断创新。正确认识我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特征,要求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理想与现实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我国的食品安全不断取得新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消费需求多层次,食品产量持续增加,质量逐步提高,食品供给由长期以来的总体短缺、品种单调转变为数量充足和品种多样。伴随着这些变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事业不断发展与进步。
近年来,我国颁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和机制不断创新;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高端协调;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现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阶段目标;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初步确立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基础;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步伐,逐步实现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加快破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稳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在实现跨越性进步,为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改革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天,我国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谋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社会性问题 优先性领域
食品安全问题属于重大社会问题,其涉及多环节、多部门、多层次、多领域,对社会诸多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涉及到每个人、每个家庭乃至整个国家,倍受社会的普遍关注;受到产业发展、社会管理、诚信发育等影响和制约,需要多方面综合治理。食品安全已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完全可以成为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试验田。在食品安全领域,政府、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基础--安全。在命运共同体下,食品安全治理绝不是单个利益主体的单边活动,而是多个利益主体的共同活动,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动。许多食品安全风险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认识,共同管理,共同应对。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全社会的食品安全需求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视野在不断拓展,食品安全文化在不断丰富。在此新的发展时期,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坚持大社会治理观,更加自觉地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大趋势、大格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坚持多策并举、综合施治的工作思路,从理念、法制、体制、机制、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从责任、体系、能力、监管、考核等方面狠抓落实。
食品安全属于基本民生问题,近年来被纳入民生改善领域予以强调。在2011和201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食品安全工作被列入"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部分,要求各级政府优先重视、优先投入、优先安排、优先发展、优先保障。相对于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突出成就,社会建设仍相对滞后,而食品安全在整个社会建设中还处于薄弱方面。因此,为适应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队伍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只有食品安全得到切实的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
聚焦性关注 放大性传播
在食品领域,安全与风险对立统一,此消彼长。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积极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纵观世界各国,这种积极预防食品安全风险,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效大多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展示出来,然而"解决"的过程和结果往往被人们所忽略,"问题"却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这种聚焦往往会产生晕轮效应,使得简单问题复杂化、复杂问题简单化,或者局部问题全局化、全局问题局部化,形成光怪陆离的集合与放大现象。在当前这样一个信息化、全媒体时代,食品安全问题在许多国家都容易成为社会情绪的表达对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往往被赋予了更大的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其职责和能力,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理解。
在信息化、全媒体时代,食品安全问题被聚焦、集成后往往会快速性、放大性传播。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成为媒体与观众的"偏爱".有时"真理还在穿鞋,谎言却已走遍天下".在时空压缩与时空延伸现象并存的世界里,食品安全永远是风险高发的领域。在这种环境下,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更容易成为公众所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问题的放大,往往是风险影响的放大、社会情绪的放大、监管责任的放大。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已成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需要从全局性和战略上科学把握和积极应对。
全局性建构 渐进性改革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体制、法制、机制、文化等多领域,涉及种植、养殖、生产、流通、贮存、销售、消费等多环节,涉及监督、监测、评估、标准、检验、信息、评价、宣传、教育等多要素。应当按照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稳步推进的原则,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全局性、系统性建构。这里的建构,既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包括行政和技术的关系,还包括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组织、要素、手段等已基本具备,如何按照科学监管的要求,以最大限度、最佳方式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凝聚力量、提升效能,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所应关注的重要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应当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和具体的线路图,以激励和导引社会各界向着预期的目标不断努力。
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涉及多方面,核心内容是监管体制。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走向深入,监管体制改革不可避免的成为改革的重点。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已进行了多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在具体监管上,实现了"双轨"变"单轨"的目标,即在一个监管环节上由卫生、质量两要素监管变为一个监管环节由安全一要素监管;在综合协调上,基本实现了"部分"变"全部"的目标,即把跨环节、跨部门的监管要素从部分纳入综合协调到全部统一纳入综合协调。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国际社会改革来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许多国家食品安全改革的首选项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选择往往受到宪政体制、监管理念、产业发展、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影响。近十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始终定位在科学、统一、权威和高效上。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走向深入,监管体制改革已成为改革的重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应当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振国民对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的信心。
我国的食品产业是世界食品产业的缩影,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是我国社会管理的缩影。两个"缩影"表明,无论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安全监管的角度来看,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都处在从传统向现代快速转轨的过程。在快速转轨的过程中,我们有进步的快乐,也有成长的烦恼,但成长本身就是希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食品安全这一世界性难题在我国必将逐步得以破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也必将不断提升。
作者简介:
徐景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后;曾担任食品安全监察司副司长、食品安全协调司副司长、办公室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主要研究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司法鉴定改革、判例制度创新;主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探索研究》等多部著作,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