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农业动态 >> 浏览文章
湖南双峰县多措并举发展粮食生产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双峰是个农业大县,连续8年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实现了粮食单产、总产、播种面积“八连增”。今年以来,双峰县委政府继续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提升县域经济的第一基础工程来抓,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粮食生产的通知》,各乡镇、经开新区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发展粮食生产成为该县农业农村工作重要内容。

  深入宣传发动。为营造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该县多形式、多层次地进行宣传发动。在年初制定了《双峰县粮食生产暨集中育秧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定点宣传、巡回宣传、媒体宣传、乡镇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全县累计出动宣传车150台次,悬挂宣传横幅50条,张贴宣传标语2000余条,在新闻媒体上稿100余篇。发展粮食生产在全县深入人心,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

  着力技术服务。该县逐步建立了以县农技推广中心为龙头、乡镇农技站为辅翼、乡村农技员为支撑的三级农技推广体系,每个乡镇有4至6名具有助理农艺师以上职称或农业院校毕业的专职农技干部,每个村配备一名农技员。县农业部门在县电视台开辟《农事指南》专栏,定期印发《农业科技》小报,开通农业信息网络平台。成立了由高级农艺师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印发技术资料,发放明白纸,组织专家赴乡镇开展技术培训,目前累计上培训课70堂,培训农民1.5万人次。

  推行集中育秧。今年该县作为市唯一一个开展集中育秧的示范县,计划集中育秧13万亩以上,布局集中育秧点700余个。为此,专门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集中育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水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双峰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集中育秧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县人民政府采购10万公斤种子免费发放到每个育秧点,农业局在梓门、印塘、花门、沙塘等重点示范乡镇培训集中育秧员达300人。对每个育秧点实行“一点两人”(一个集中育秧点一个行政负责人和一个技术负责人)的行政和技术负责制,确保集中育秧有序推进。

  加大财政投入。该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于年初重奖了2011年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种粮大户。今年在去年投资800万元资金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又增加了700万元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和开展集中育秧。年底县里还将评选出1个标兵乡镇、4个先进乡镇、3个优秀乡镇、2个进步乡镇,分别给予5万、4万元、3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评选出10个种粮标兵户和一批种植双季稻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由县政府分别按每户给予5000元和2000元的奖励,对乡镇的年终财政追加上与粮食生产挂钩。

  严格考核奖惩。该县把粮食生产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并适度加大了考核分值。双峰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粮食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连片抛荒2亩以上或季节性抛荒在10亩以上的,对村支书和驻村干部实行诫勉;连片抛荒5亩以上或季节性抛荒在20亩以上的,对所在地责任区总支书记、主任实行诫勉;连片抛荒10亩以上或季节性抛荒在50亩以上的,对乡镇、经开新区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对发展粮食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我国粮食安全存在“四大隐忧”
下一篇文章:云南凤庆县粮食增产增收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