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营养专家谈农村学生营养改善 希望加快学生营养立法工作的步伐
来源:乳业时报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自2011年正式启动以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带去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工作开展至今,计划已经基本消除农村学生“饿肚皮”、在校学生“没地儿吃”的现象,赢得广泛赞誉。

“计划”已经进入第六个年头,怎样才能让“计划”取得更大成效,记者采访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学生营养室主任胡小琪研究员,通过学生营养专家的眼睛来看农村学生营养改善问题。

问:当前我国中小学生的整体营养状况如何?

答: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还是面临着营养不良和超重肥胖并存的双重挑战。前者主要发生在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后者多见于在城市地区,尤其是大城市。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除了经济条件问题,更多的还是由于他们的膳食结构不合理和饮食习惯不健康。

问: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排,中央财政每天给孩子们提供4元钱营养补助,这笔钱够用么,孩子们通常怎么吃?

答:众所周知,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仅仅4元钱是无法提供满足学生营养需求的一顿饭的,无论午餐还是早餐。“计划”的初衷是“营养改善补助”,这4元钱起到的是补充作用,并不是全部。目前,国家在使用这4元钱时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模式:绝大部分试点学校都采用食堂供餐模式,将4元钱直接补到学生午餐或早餐中;没有食堂的学校,多采用的课间加餐,基本模式是“牛奶+X”;在个别交通不便且学生少的教学点,则是将这笔费用支付给附近的农户,由他们做好午餐送到学校。

问:作为一位学生营养工作者,您长期投身在科研和一线工作中,据您了解,目前我国农村中小学生的营养改善上有哪些突出问题?

答: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学校食堂营养配餐能力不足,缺乏营养专业人士,食堂工作人员营养相关知识匮乏。第二,由于第一个问题的存在,也带来了第二个问题——学生膳食结构不合理,蛋白质和钙等微量营养素摄取不足。这除了食堂工作人员营养知识匮乏外,也与我们中国人平常饮奶少的饮食习惯有关。第三,学生及其家长营养知识水平低,学生饮食行为不合理,每天吃零食、喝饮料的情况较为普遍。

问:您认为从哪些方面着手有助于解决您提到的这些问题?

答:首先,希望各级政府能加大财政支持,全社会也共同重视和参与。同时,家长也要承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将实施“计划”前给孩子的饭钱“挤出”,这样才能让孩子们吃的更好,达到改善孩子的营养状况、保证他们健康成长的目的。

第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直倡导推广“食育”,让老师、学生和家长都能了解一些科学的营养与健康知识,用正确的知识来指导一日三餐。因此,衷心希望教育部门能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落实规定的健康教育课时间,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倡导他们从小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此外,也可推动已经成熟的营养改善项目与“计划”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以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以下简称“学生奶计划”)为例,一盒200毫升优质、安全的学生奶可提供大约200毫克钙和6克蛋白质,保证学生全天约1/4的钙摄入。同时,“学生奶计划”经过了15年的实施,在产品配送、仓储、入校饮用和保证食品安全等方面也有了完善的操作规范。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希望能加快学生营养立法工作的步伐,这是“计划”乃至整个学生营养改善的根本保障。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学生营养的立法,如法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都先后开展了学生营养立法工作,将此作为保障儿童营养健康的重要手段。以日本为例,从1947年开始,在当时经济还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日本政府出台了《营养改善法》。除此之外,几十年来,他们制定的与学生营养有关的法律还有不少,如《营养师法》、《学校教育法》、《学校供餐法》、《厨师法》、《学校保健法》、《保护消费者法》、《饮食教育基本法》、《学校供餐法》修订版及《修订学校教育法》修订版等等。这些法律相互配合和补充,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有力地保证了学校供餐计划的顺利实施,从而也保证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人民网)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酒厂成立8年竟卖“30年窖藏酒 ” 北京酒商赔偿经销商近300万
下一篇文章:用“工匠精神”推进饮料产业供给侧改革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