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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用油变成“保健品” 市民上当后索赔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晨报讯 明明是一瓶普通的食用油,厂家却在其说明书上进行了保健功能的描述,把普通食用油当成了“保健品”在卖。一市民买回一瓶后发现“上当”,认为销售该产品的超市和产品生产厂家涉嫌虚假宣传,一纸诉状将两单位告到六合区法院,要求退还购物款并进行赔偿。

  去年10月,家住江北的市民王军到一超市购物,正好在超市货架上看到一种食用油,外包装上写明,该油有“液体黄金”之称,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是世界上公认的最有益于人体的食用油之一,其丰富的微量元素能增强人体免疫力,延缓衰老,所含的硒元素,有助于心脏保持健康状态。

  王军相信了外包装说明上写的,就花四十几元买了一瓶该食用油回去。可回家后他查阅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的网站发现,自己买回的就是一瓶普通食用油,而不是保健食品。第二天,王军赶紧找到销售该产品的超市,可事情最终是没得到解决。王军认为,该食用油厂家和超市有虚假宣传的成分,已经误导他购买了该产品,有欺诈嫌疑。不久,他就将超市和厂家一起告上法院,要求退还四十多块的买油钱,并要求赔偿一瓶油钱。

  食用油厂家称,产品说明书上对这种油的营养成分的表述,是经过广大媒体和权威机构认证过的,是真实的表述,产品说明书中并未表明该产品是保健食品,其次,王军认为该产品是保健食品是基于其自己的认识错误,并非产品宣传所误导。而超市则称,事后王军没有去找过他们。

  法院审理认为,产品的生产者有义务保证其产品说明与产品的质量、功能相符。超市销售的该油系普通食用油,厂家在说明书上对该产品使用的原料橄榄等进行了具有保健功能的描述,但其产品及说明书并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厂家在明知其销售的这种油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审批的情况下,仍然在其产品说明书中宣传该产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对消费者进行了使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厂家未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产品具有其包装说明上宣传的“……能增强人体免疫力,延缓衰老……所含的硒元素,有助于心脏保持健康状态”的保健功能。在本案中,作为经营者的超市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厂家退还王军的四十多元的购油钱,并进行相同钱数的赔偿,超市承担连带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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