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广东陆丰上万居民饮水遭遇“锰”威胁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8月2日上午,广东汕尾陆丰市大安镇政府紧急发布告示,要求所影响的居民不得饮食自来水,当地万余居民饮水告急。防疫部门抽检自来水样显示,这个向小镇过万人提供自来水的水厂抽检水样锰含量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2倍!目前,陆丰市环保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尚未公布,锰含量超标原因不明。

    ■政府紧急告示暂停饮用自来水

    8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陆丰市大安镇。在该镇各个显眼处,都张贴着红色告示,上写:“各用水户:关于大安自来水厂水质情况,现根据市防疫部门化验,目前水质未能达标,请各用户暂停饮食自来水。现正在设法改进,待改进后告知用户。”

    告示旁还贴着一张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介绍。其中第7项“锰”被人用笔突出,在“超标危害”这项文字下,还用黑色下画线标识。据悉,当锰的质量浓度超过0.1毫克/升,会使饮用水发出令人不快的味道,并使器皿和洗涤的衣服着色。如果溶液中二价锰的化合物被氧化,会形成沉淀,造成结垢。当锰的质量浓度超过0.02毫克/升,就会在水管内壁形成一层被覆物,并随水流流出,造成黑色沉淀。

    ■居民家中水桶有黑色沉淀

    “我们的自来水锰超标了”,大安镇居民王先生对记者说,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出现。他带记者到家中,展示了家中在前几天接自来水的水桶等器具。记者看到,水桶底部和内壁,均有黑色的不明沉淀物。

    大安自来水厂,建在漯河边上。自来水取水点,就在水厂的下方河道内。这个自来水厂水样由陆丰市卫生防疫部门每月采样一次,再随后发布检测结果。“水体中锰严重超标,我们是没有办法处理的,属于紧急事件。”大安镇镇长黄震宇说,“8月2日,我们还没有拿到市防疫部门的水质书面报告。我们接到市防疫部门的电话,说锰的检测结果严重超标,我们就立即下了紧急告示。因为锰进到人体后对人损害严重,我们不敢不尽快。”

 ■政府迅速寻找第二水源

    而在8月3日,当水质书面报告出来后,大安镇政府立即召开了专门会议。“主要是为了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开始去寻找第二水源”,黄震宇镇长介绍说,目前已经对附近的一处水厂进行了水质抽检,抽检结果最快在今日出来,“如果适合饮用立即铺设水管引水过来”。

    大安自来水厂和南溪自来水厂都建在漯河边上,取水点都来自漯河。双方的取水点相距不过三四公里。其中大安自来水厂位于南溪自来水厂的上游。南溪水厂主要供应镇区周边村庄村民的饮用及生活用水,涉及人员有3万多人。

    “我们评估过,南溪水厂运转起来,水还是基本可满足全镇人的饮用及生活用水的。”黄震宇说。就在记者采访时,水厂的工作人员就在现场查看,进行水管接驳的可行性评估。

    ■锰含量超标原因不明

    大安自来水厂锰超标的事情发生后,引起了陆丰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陆丰市环保部门也派了工作组对上下游的情况进行检查。

    “我们也很困惑,锰超标几乎是陡然出现的,可以说没有什么道理。”镇长黄震宇说,漯河沿岸并没有什么工业,也没有什么矿企,附近也没有锰矿。在大安水厂成立的几十年中,从来没有锰超标的情况,而这次锰含量超标原因至今依然不明。 ■综合《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经销商囤积新蒜存冷库 农民手中新蒜基本售完
下一篇文章:猪肉价格已经触底回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