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禁露天烧烤” 网上呼声一边倒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不久前,市政府法制办在大连法制网就《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该工作8月15日结束,共有264人参与网上发表意见,其中有142人是专门针对其中的一个条款,即“禁止在露天场所烧烤食品”而来。结果显示,参与的意见几乎一边倒地全部支持该条款。
     大多数发表意见的市民坚决支持这一禁令。一位市民在网上代表自家附近的30余户居民,“强烈支持该条例中的取缔路边烧烤的规定!”他反映,他家所在的位置,人行步道宽仅3米多、长度不到10米,夜间路边烧烤摊位多达5家,几乎就在居民窗户下经营,夏季无法开窗透气,连空调都无法开启,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的学习与生活。居民虽多次向社区、街道反映,但是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他说,这种路边烧烤存在太多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卫生不安全、乱扔垃圾、环境不卫生、煤气罐威胁人身不安全、噪声扰民、酗酒滋事。他希望该条例能尽快颁布实施,并且明确该由哪个具体行政部门管辖,便于群众日后监督,还居民正常的生活休息环境,也为大连国际化城市建设打下良好的环境基础。
     市民马女士说,有必要立法规范烧烤行业,不能支个炉子在马路上、居民楼下就可以营业。她反问那些爱吃烧烤的人:“如果你家楼下天天支着烧烤炉烧烤,整天乌烟瘴气的,大夏天也不敢开窗,你还支持露天烧烤吗?”市民关女士说,步行道就是走的道,现在摆上烧烤摊,烟熏火燎的,破坏环境,这种做法没有考虑他人的感受。
     还有一些市民在表示支持这一条款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马女士说,政府有必要立法禁止在居民区和马路上烧烤,但可以指定区域进行露天烧烤,这样既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也可以让从业者和消费者有经营或消费的场所,便于管理,但在居民楼下和马路上应坚决禁止露天烧烤。
     李先生说,露天烧烤带来的环境污染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全面封堵不见得能治本,最好是能够提出一个环境标准,只要从业者达到这个标准,就可以营业,否则禁止营业。比如:禁止露天营业,禁止气味扩散,禁止噪音扩散,禁止污染路面,周边投诉指数等等,通过对硬件考核,并收取环境保证金才可以营业。
     还有的市民由露天烧烤联想到其他行业带来的污染与扰民的问题,建议明令禁止。
 市民李先生说,有许多机动车修理就在路边营业,严重污染路面,一些油污和废液渗透到路面以下,建议根据马路级别或者行政区划取缔露天修车,要求汽车修理业必须达到环境标准,室内作业。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锁定引发“小龙虾”病因是瓶颈
下一篇文章:标准化让消费者喝到放心茶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