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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不能总做食品安全“先知”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很多消费者买速冻虾仁时会发现,市面上几乎所有的虾仁都穿着冰衣,对此商家给出的解释是,出于保鲜的考虑。不过近日,曾从事过十几年水产生意的田先生向记者爆料,近两年来济南市场上虾仁的冰衣是越穿越厚,而且大部分虾仁穿冰衣不只为了保鲜,有些商家为了赢利,一斤虾仁中甚至能掺半斤冰,而且多数虾仁在包冰之前都被用化学药剂泡过以增加重量。

虾仁用甲醛水溶液,然后再放到火碱中浸泡,这样处理过的虾仁外表非常光鲜,一些白虾仁用红色素染红非常鲜艳,按说食品监管人员不会发现不了。退一步说即使冰包着,看不见里面的成色,最起码将冰当虾卖,短斤少两应该被发现,尤其是当冰块占了虾的一半重量。此种严重的欺诈行为不要说是专业人员,就是外行的消费者也能感觉得到,可是“化学虾仁”的发现又是媒体先报道。

  “化学虾仁”被媒体先报道并非偶然,从“五常香米”、“地沟油”到“化学火锅”等等,尤其是最近轰动的“瘦肉精”事件,可以说问题食品大都是媒体捷足先登报道出来的。这能说正常吗?按照常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投诉首选理当是食品监管部门,可是往往先发现食品问题的反而是媒体,此种“喧宾夺主”,消费者的权益如何来保障?更难办的是,一旦媒体曝光,问题食品暂时进行躲藏,又如何进行有效的辨别打击?

  食品监管部门有专业人员、专业仪器,“化学虾仁”没躲没藏,公开地摆在超市的柜台上,怎么就发现不了,这不能不说又是监督严重缺位。究其原因:其一是“利”字当前,鉴别虾仁有毒无毒需要检验,需要付出成本,因而尽量地“节约”;其二互相推诿,你看我,我看你,“沉默是金”,生怕招惹是非,担心管得越多,承担的责任越大,谁也不愿主动出击;其三是“化学虾仁”虽说有害,但其是慢性中毒,不会引起突发事件,伤不了筋,动不了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化学虾仁”进入超市,更有欺骗性,在不少人的习惯中,外面无证无牌,摆摊设点的小商小贩的食品不能轻意去买,而正牌正照的超市大多认为放心,最起码有人管、“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而更可怕的是,冠冕堂皇的场所都敢公开卖假,那么街头巷尾的食品呢?(罗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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