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美宝莲和兰蔻否认广告误导消费者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英国广告标准局(ASA)上月底对化妆品广告发布禁令,剑指法国化妆品巨头欧莱雅旗下美宝莲和兰蔻两支平面广告,理由是这两支广告在后期制作时有意美化模特,误导消费者。美宝莲和兰蔻当天均发表声明,对广告标准局这一裁定表示遗憾。

  遭禁的这两支广告分别是由明星朱莉娅·罗伯茨代言的兰蔻奇迹薄纱粉底液和由名模克里斯蒂·特林顿代言的美宝莲抗衰老粉底。禁令理由是,广告中对女主角的外貌进行了过度美化。

  对于广告标准局的禁令,欧莱雅集团承认广告照片经过后期处理,比如给照片里的特林顿“提亮皮肤、美化妆容、减少阴影、柔滑嘴唇、加深眉毛”。兰蔻和美宝莲当天发表声明称,科学实验已经证明公司产品的有效性,消费者调查结果也显示,大部分女性认为涂抹粉底后,能获得她们期望的效果。

  在我国,类似事件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广告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虽然有工商管理部门对广告进行管理,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像英国广告标准局这样专门、独立的广告监管机构来确保“消费者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信任他们所看到的广告”,对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进行问责;消费者对误导性广告进行投诉的有效渠道也有待建立。

  美宝莲中国有限公司公关部王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禁令中设计的粉底并未在中国内地上市销售,也不会播放该广告。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非洲之角严重饥荒 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拉警报
下一篇文章:光明酸奶中喝出苍蝇需尸检 消费者维权死结待解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