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西部网消息,网民赵先生在成都某商场购买了成都“品品人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含有脱氢醋酸添加剂的"品品逗嘴"凤爪,为保障家人健康,便在网上查询,发现脱氢醋酸是工业防腐剂,并且还有危害。于是,网民赵先生就此向“成都青羊质监”举报,然而,“成都青羊质监”向消费者赵先生回复:该公司生产泡椒凤爪使用脱氢醋酸(即脱氢乙酸的俗名),不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标准起草人之一的、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陈瑶君所言,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按国际要求写入的。目前我国执行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没有脱氢乙酸,更没有脱氢醋酸。国家允许的可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要以卫生部公布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和卫生部今年新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新标准内容为准。进入《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的才能用,没有的就不能使用。
由此可见,不论是脱氢乙酸,还是脱氢醋酸都不在国家所允许的可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之列。而脱氢醋酸又是工业防腐剂及兽药中间体,对人体有危害作用。但是,成都青羊质量技术监督局不但将两种截然不同的化学物质混为一谈,而且还明文指出使用脱氢醋酸(即脱氢乙酸的俗名)不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并以脱氢醋酸是脱氢乙酸的“俗名”来混淆视听,一叶障目。作为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不会不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可为什么还是楞把飞禽荒唐地说成走兽呢?为什么置食品安全和人民的生命问题于不顾呢?为什么将工业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不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呢?
“俗名”是指一个事物的通俗名称,即不同的叫法,如“王八”俗名“甲鱼”。然而,成都青羊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脱氢醋酸”“俗名”为“脱氢乙酸”,从其化学分子式(脱氢醋酸C8H6O4;脱氢乙酸C8H8O4)、形状颜色(脱氢醋酸是米白色或浅黄色粉末;固态呈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来看都不是一种事物。可是,却如此草率地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诡论呢?
首先,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单位的成都青羊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经过认真、细致地调查检验,就草率地、不负责任地随意给消费者给出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结论,是对国家三令五申的《食品安全法》的亵渎,知法犯法。其次,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相关职能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政商交易的丑行频频被曝光,那么,成都青羊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不是也有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而以牺牲民众健康安全,来维护商家黑心利益的嫌疑呢?第三,作为负责事关百姓健康安全的成都青羊质量技术监督局,将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有害化学添加剂,拿“俗语”做挡箭牌,成为其掩盖食品安全问的荒唐借口,这有违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民为本、为民执政”的根本宗旨。第四,成都青羊质量技术监督局把自己凌驾于人民之上,如果将泡椒凤爪不对人民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么,就逃脱不了与黑心商家串通一气,毒害中国人民、甚至子孙后代的嫌疑。
如果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机构一旦出了问题,那么,《食品安全法》无疑成了自导自演的木偶而已,何谈执法?食品安全,事关人民健康、国家兴衰,有害化学添加剂泛滥,无疑是对国民的慢性毒杀,这与十九世纪初的鸦片毒害有何不同呢?因此,在面对问题百出的食品安全,应该将“食品安全”上升为一项国策,长期的、坚定的、严厉的执行下去,方能确保人民的健康强壮、国家的兴亡发达!
来源:湖南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