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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状告威极称其“傍大牌”索赔1000万 佛山已立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6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昨日,佛山中院立案受理海天公司诉威极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海天除要求威极公司赔偿损失1000万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外,海天公司还要求威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销毁设置在被告厂区周边的广告牌匾、铭牌,删除网站上所有侵权的图片和文字及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威极”字号。

  称被告搭便车“傍大牌”

  原告海天公司称,公司始创于清乾隆年间的佛山酱园,至今已有300年的历史。“海天”商标现已在全球100多个国家注册,并先后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中国商务部“中华老字号”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产品”等称号。

  被告1998年才登记成立,作为行内企业不可能不了解原告在佛山地区已取得的行业龙头地位,不可能不注意到原告的“威极”酱油在佛山地区已经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威极”字号,其目的是让社会公众对其产品来源产生混淆,以最少的成本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被告获得最大的市场认同,轻松分享原告艰辛开拓的市场,这种“搭便车”“傍大牌”的行为,显然已构成不当竞争。

  海天公司称,“威极”系列是其全力打造并拥有的众多品牌之一,已于1994年2月28日取得了“威极”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于2005年3月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名誉受损须讨还清白

  海天公司称,使用“工业盐水制造酱油”被媒体披露后,海天产品销量严重下滑。去年海天年度销售额超过60.9亿元,如果不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导致事件对销售总额最终造成影响,哪怕只有10%,也是惊人的和不可承受的。

  海天公司称,在食品安全牵动全社会神经的今天,“酱油门”事件将其推上风口浪尖,尽管立即采取措施,发布大量的澄清公告,仍然无法消除公众疑虑,部分媒体对海天公司、“海天”品牌发出愤怒的质疑。为了进一步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消除社会公众的疑虑,海天公司必须采取起诉被告的方式,给社会一个交代。

  对于索赔损失的计算,海天公司称是事件发生后刊登各类澄清公告的费用和产品销量下滑的损失之和,并特别声明,对起诉之后发生的损失,保留继续追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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