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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放任黑工厂大造伪劣酱油醋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深圳光明新区海发酱料厂大量生产假冒伪劣酱油、醋、料酒等被媒体曝光后,倍受社会各界关注。上月底,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海发酱料厂老板陈某兴等7人提起公诉。近日,宝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玩忽职守罪对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曾某、蒋某轩、宋某营、李某、杨某贤等5名执法人员提起公诉。据了解,此案是广东省首例食品监管渎职案件。

   位于深圳公明街道马山头社区的海发酱料厂,连个像样的大门也没有,简易铁皮搭建的车间内污水横流,酱醋生产线就在这里面。自2009年4月起,在老板陈某兴的授意下,海发酱料厂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继续用水勾兑酱油、醋、料酒等食品。2011年11月2日,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假冒、伪劣调料成品400余桶、假冒商标59.48万个。经检验,海发酱料厂生产的多批次生抽、老抽、陈醋、白醋、料酒均为不合格产品。

   海发酱料厂的违法行为如此严重,并不是无人举报无人查处,但其生产却没有间断过。这是什么原因呢?

   据介绍,2010年12月和2011年6月,海发酱料厂因无照经营以及生产假冒陈醋、白醋两次受到行政处罚。然而,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期间,海发厂仍继续生产了30万箱成品酱油和醋,销售金额达360万余元,约600万瓶假冒伪劣的酱油、醋流向深圳和东莞市场。

   2010年12月9日,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稽查科对海发厂立案调查。当日,稽查科负责人曾某带领工作人员蒋某轩等4人到现场检查,发现多名工人正在灌装机和流水线上操作,所生产的陈醋厂名厂址与实际不符,涉嫌制假。已装箱的陈醋、白醋、料酒成品有1003箱,另有大量的酱油成品。海发厂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曾某、蒋某轩等人只是口头责令陈某兴停止生产等,没有对海发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11年5月,曾某、蒋某轩分别接受陈某兴的宴请,曾某还收受了陈某兴的好处费。

   海发厂被稽查科处罚过一次后,继续“有恃无恐”地大规模生产假冒食品,再次引起群众投诉。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将投诉交监管三科处理。监管三科科长宋某营安排该科李某作为负责人带队查处海发厂。去年6月8日,李某和监管一队队长杨某贤等人到海发厂,发现该厂正在生产假冒陈醋等调料食品,暂扣了340箱假冒伪劣陈醋,并在电话中向科长宋某营汇报了检查情况。

   6月10日,社区书记麦某受陈某兴之托,到宋某营办公室讲情。8月16日,监管三科对陈某兴作出行政处罚。9月12日中秋节前,陈某兴送给宋某营好处费2000元,送给杨某贤1000元。10月的一天,陈某兴再次送给杨某贤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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