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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同一矿泉水瓶致癌 专家称长期使用有风险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一女孩因连续16个月使用同一个矿泉水瓶而患癌的帖子在网上流传,据传言患癌原因在瓶子底部三角形标志上。对此,昨日有矿泉水生产企业表示“耸人听闻”。专家认为,矿泉水瓶重复利用确实对健康有威胁,最好用过一次就扔掉。

  塑料标3不能装饮用水

  “阿联酋一个12岁的女童,因为连续16个月使用同一个矿泉水瓶,得了癌症。因为瓶里面含一种叫做PET的塑料材质,用一次是安全的;但如果你因节俭或方便而重复使用,就有致癌危险。”近来,这篇帖子在网上流传。

  帖子还称,女童患癌的秘密就在于塑料瓶底的三角形标志里有个3。

  记者调查发现,超市或是小卖部销售的矿泉水或饮料瓶瓶底的三角形标志,大多标的是1,只有极少数不知名的小品牌饮料瓶底没有任何标注,没有发现标3的瓶子。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力昨日表示,对于矿泉水及饮料瓶底的标志,标注的数字代表着塑料材质。

  “饮料瓶瓶底标注这种标志是为了用后的废弃瓶子方便分类回收,瓶底带箭头的循环三角表明瓶子是可回收再生使用,三角里面的数字则表明瓶子的材质。饮用水企业瓶装水的瓶底一般都标注的是1,代表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可回收使用,但不会再循环做矿泉水的瓶子。”周力说,3代表PVC(聚氯乙烯),不能用于饮用水。

  周力称,消费者不用担心塑料瓶会被循环使用,企业并不会去回收,因为回收再制作的成本很高,“矿泉水瓶我们并不提倡长期使用,但也不会像网上说的那么耸人听闻”。

  “饮料用瓶一般无害”

  康师傅集团总部中央研究所所长杨乾辉昨日说,“网上阿联酋女孩那种情况则有些夸张,出现上述症状应该和所用瓶子的品质有关。”目前国内使用的塑料分为食用和非食用两大类,饮料用的瓶子品质较高,一般不会对人体有危害。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出台的针对矿泉水及饮料瓶底标志的国标,均是非强制性的,因此,企业没有在瓶子上标注也未违反规定。

  专家称长期使用有风险

  北京公众健康饮用水研究所所长李复兴表示,在国内,瓶底下标3的塑料瓶不可以装饮用水,因此,目前市场上的饮用水瓶底都是循环三角里面标注的是1。但是他提出,即使是标1的瓶子,也不应长期使用。

  “塑料瓶子我们建议只使用一次,因为长期使用会增加致癌的风险。”李复兴说,“所有的塑料制品在成型过程中都会加入增塑剂,而增塑剂是有致癌成分的,塑料瓶反复使用里面的增塑剂就会溶到水里。”

  - 链接:塑料瓶底数字含义

  1代表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目前,一般的矿泉水、碳酸饮料和功能饮料瓶都用这一材质。耐热至70℃易变形,使用10个月可能会释放出致癌物。

  2代表HDPE(高密度聚乙烯):多用于制造盛装清洁用品、沐浴产品的容器瓶子。

  3代表PVC(聚氯乙烯):这种材质的塑料制品易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生产过程中没有被完全聚合的单分子氯乙烯,二是增塑剂中的有害物。这两种物质在遇到高温和油脂时容易释放出,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容易致癌。

  4代表LDPE(低密度聚乙烯):目前市场上的保鲜膜、塑料膜等多用这种材质,耐热性不强。

  5代表PP(聚丙烯):微波炉餐盒采用这种材质制成,耐130℃高温,透明度差。

  6代表PS(聚苯乙烯):这是用于制造碗装泡面盒、发泡快餐盒的材质,耐热抗寒,但不能放进微波炉中,以免因温度过高而释放出化学物。

  7代表其他类:是大量使用的一种材料,多用于制造奶瓶、太空杯等。因其材料中含有双酚A而备受争议,尽量不要用来盛装开水。(据北京公众健康饮用水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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