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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餐饮场所的鲜榨饮料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鉴于近来反映餐饮场所鲜榨饮料存在诸多问题的消费投诉增多,国家卫生部在《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中明确要求:重点打击餐饮场所鲜榨饮料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四川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协会本着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服务消费者的宗旨,针对目前酒楼、火锅店鲜榨自制饮料的现状发出消费警示。

  鲜榨饮料造假严重

  四川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协会暗访小组会同新闻媒体记者对各地的自制鲜榨饮料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抽样检验。发现”鲜榨”名为鲜榨,背后造假现象极其严重。

  调查发现: 打着“天然”、“健康”、“营养”旗号的“鲜榨”饮料,一扎鲜榨的苹果饮料卖价30元,甚至更高。为可观利润,商家造假之风迅速刮起!他们用极少量的鲜榨原料或浓缩粉通过稀释、调配,制成“饮料”以次充好欺瞒消费者,让人深恶痛绝的“食品毒瘤”- “三精水”(糖精、香精、色素)被冠以更好听的、更具欺骗性的“自制”或“鲜榨”的名字“重出江湖”,悄然摆上餐桌,危害很大。

  在食品批发市场,果汁、花生浆、核桃浆等食品添加剂随处都可见。一包重约5斤的添加剂售价十多元,但却可以制出十扎各种“鲜榨”饮料。在一些酒楼,一份鲜榨饮料豆浆28元/扎、花生浆48元/扎、核桃浆58元/扎、雪梨汁78元/扎……其利润可想而知。每销售一扎这类“鲜榨”饮料,服务员可得到高额提成。尽管媒体频频曝光,执法部门三令五申禁止,但店员为了高额提成,不惜卖力地向消费者推销。

  鲜榨饮料安全隐患大

  四川食品安全监管协会投诉部主任吉礼说:不论什么饮料早就被纳入食品生产准入制,其生产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QS)。这就要求饮料生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而暗访的自制饮料生产场所无一达到要求,甚至差距极大!

  无证生产,超经营范围 他们既无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也无自制饮料,完全超出其法定经营范围,属于无证生产!自制饮料生产相对简单,无固定生产场所、设备、人员,执法部门不易监管,食品安全隐患严重。

  原料采购质量缺陷大

  自制饮料生产场所基本没有原材料采购记录!不论是新鲜果蔬还是食品添加剂,均无供货方资质评价、采购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不法分子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甚至使用非法原材料。

  食品安全意识缺乏

  食品生产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一定的培训方可操作,暗访中发现:一般餐饮场所的自制饮料操作人员根本没有饮料生产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对食品添加剂认识肤浅,造成食品添加剂的“滥用、乱用、错用、多用”;操作人员个人卫生意识薄弱,不洗手、不消毒,存在食品安全潜在危害!

  无质量检验

  任何产品在出厂上市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但没有任何一家餐饮场所提供自制饮料质量检验!不管其是否达到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不管自制饮料是否能被饮用,一律当合格品卖给消费者,这样的产品能放心饮用吗? 

  四川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协会警示:餐饮场所提供的自制饮料属市场行为中的产品,消费者应当选择有QS标志的饮品。同时餐饮行业也要以消费者消费安全为重,为消费者提供合法饮品。

  食品安全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与监督,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和履行监督责任,遇到问题积极投诉、举报。只有大家共同监督,才能真正遏制假冒伪劣的“自制饮料”,还一个干净、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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