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3季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消委会接到手机消费投诉246件,其中手机质量投诉223件,占手机总投诉的91%。其主要问题是:手机质量问题,有自动关机、按键失灵、软件不稳定或不能升级功能缺陷等现象,影响正常使用;水货、翻新机等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有些产品配件质量低劣、手机与包装盒所标注不相符、无入网许可标贴等;部分商家不如实介绍商品的质量、功能,夸大宣传;个别商家售后服务差,对故障不认真排查,敷衍了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广西消委会向社会发布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手机质量问题多,选购请注意。
一、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商场或厂家专卖店购买手机,不要在无证照或证照不齐全的摊位上购买。
二、选购手机时要当场核对说明书所标注的功能是否存在,是否存在不稳定或不能升级等现象。
三、要注意商家对手机功能的宣传与实际相符。如可视、可上网功能等。
四、要认真查验包装标识,手机外观。外包装是否完整,手机成色新旧,仔细查看手机有无用过的印痕。
五、要理性对待促销活动。打折、返券、有奖销售、购手机赠话费、预存话费有礼品、积分兑换有奖励等活动,要咨询清楚此类活动的有关规则,理性消费。
六、要索取消费凭证。凭证要注明时间、商家名称,品牌、型号、价格、主机机身号(IEMI-串号,可按*#06#获得)、附件、入网许可证号码和加盖销售者印章。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若购买到问题手机后,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者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并带上问题手机及身份证明和购货发票,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李世佳 刘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