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团购餐饮消费遇上潜规则特价菜为何不许打包
来源:浙江在线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付了钱的菜,吃不完却不许打包,陈小姐碰到的这件事实在让她想不通。发生在近一月前的事情,昨天开始了第三次调解。

    2月11日中午,陈小姐和父母去一家叫珺珺传厨的菜馆吃饭。去之前,她在团购网上预先支付了48元,按照约定,她可以在4种鱼类中任选一种,4样荤菜、4样素菜中各任选2样。

    菜很快点好了:红烧鱼、干锅鸡、铁板牛肉、有机花菜和茄子。3个人吃5份大菜,有点多,到最后,几乎剩了一半。陈小姐自然想到了打包。

    向服务员要打包盒,麻烦来了。

    “服务员、收银员、老板在我们的要求下先后都来了,一口咬定,饭店的规定就是不能打包,前后还给出了至少10种理由。”陈小姐很惊讶,付过钱,这就是自己的菜,自己有权处置,凭什么不让打包?

    而饭店三级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罗列起来有:菜馆规定、特价菜、促销需要、增加工作量、不能享受双重优惠、维权态度差、影响菜馆的正常经营、影响工作人员情绪,后来还说这是餐饮团购的“行规”。到最后,饭馆方甚至认为消费者损害了自己名誉,反过来要求赔偿。

    陈小姐和父母抵挡不住,“落荒而逃”。

    从菜馆出来后,陈小姐向各方投诉。尽管有团购网、消协等几方协调,菜馆方依然态度强硬,甚至连道歉都不愿意。

    记者找到了这家位于杭州朝晖新市街的珺珺传厨。“对啊,就是不许打包,(团购)已优惠了,属于亏本经营,如果再打包,我们亏得更多。”一个不愿意透露名字和职务的工作人员接受了采访,“再说这是行规,大家都这样做的。”

    珺珺传厨的说法并没有得到杭州市餐饮旅店协会的认同。该协会相关负责人支持陈小姐节俭、低碳的做法。“特价菜如果不允许打包,经营方应当在客人下订单或者点菜时明示,反之菜馆就应当满足消费者打包的合理要求。”该负责人说,他们也会本着解决矛盾出发,再次进行协调。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超市生鲜薄膜下有猫腻 产品质量令消费者担忧
下一篇文章:塑料袋装高温食物 损生殖健康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