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肖 健)“鱿鱼丝甲醛超标400倍”的说法缺乏科学依据,甲醛在部分食品原料中也可能因自身代谢产生。针对部分媒体关于沃尔玛销售的鱿鱼丝甲醛超标400倍的报道,市市场监管局昨天下午作出回应。
昨日,深圳一家媒体报道,自称职业打假的李雪松持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向该媒体报料。报告显示,受检的沃尔玛自有品牌“惠宜”鱿鱼丝甲醛含量为83.8mg/kg。根据国家水产行业标准规定,干制水产品样品中甲醛的检出限为0.20mg/kg,受检样品超过国家标准400倍。
上述报道引起市市场监管局的高度重视,该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沃尔玛公司在经营该食品的过程中索证索票和质检报告验证等制度落实情况良好。
市检测院检测专家表示,媒体报道中提到的报料人是根据该院的检测结果,及水产行业标准甲醛项目的检出限,推导出送检样品鱿鱼丝甲醛超标400倍的。检出限是指产生一个能可靠地被检出的分析信号,所需要的最小浓度或含量,通常反映为该参数的仪器响应值或方法灵敏度。专家指出,将检出限理解成合格判定限值,从而推断出“产品甲醛超标400倍”的说法缺乏科学依据。
据了解,水产行业标准《水产品中甲醛的测试》为测试方法标准。该标准规定,当采用分光光度法检测时,方法检出限为0.50mg/kg;当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时,方法检出限为0.20mg/kg。而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鱿鱼丝》、《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中,均未规定甲醛残留限值。
检测专家补充解释,作为一种原生质物质,甲醛在部分食品原料(如水产品)中可能因自身代谢产生,并因品种个体差异及地域特点而有所区别,如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水发水产品》规定的甲醛限量为10mg/kg,并非不得检出。可见,虽然国家明令禁止在食物中人为添加甲醛,但判定一种食品中是否人为添加非食品原料甲醛,应当扣除食品原料中的原生质本底量。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市场监管部门目前正对沃尔玛销售的相关鱿鱼丝食品,开展针对性抽检和调查工作,以进一步了解该食品安全的真实状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作者:肖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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