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牛肉膏”无错 都是制假惹的祸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广东省质监局副局长邱庄胜回答记者提问。信息时报记者朱元斌 摄

  昨日下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广东省质监局)就日前本报曝光的“牛肉膏”造假问题首度公开回应,并通报了该产品问题的设计加工环节的有关情况。

  类似“牛肉膏”产品分2类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管处的副处长邱楠首先介绍说,目前广东省企业生产的类似“牛肉膏”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属于食品添加剂的香精香料,如“烤牛肉香精”、“排骨香精”等,原料为天然香精、人造香精,用于方便面、面粉、肉制品等食品的增香、增味。在广东省内,获此类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正常生产的企业有16家,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中山、阳江等市,其中广州有11家;另一类属于调味料,如“牛肉膏”、“牛肉精膏”等,配料为牛肉提取物、食盐、白砂糖、味精、香辛料、淀粉、食品添加剂等,执行标准为备案的企业标准,主要用于烹饪菜肴、汤汁、卤制品、熟食制品等食品,起加香、调味作用。目前全省此类调味料获证并正常生产的企业有3家,均在广州市。

  抽检产品内在质量合格

  同时,上述获证企业均纳入广东省质监系统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范围。今年3月份,广东省质监局刚刚组织进行了调味料专项监督抽查和食品添加剂定期监督检查,抽检了上述相关产品的22个批次,内在质量全部合格,仅有2批次标签项目不合格,主要存在未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以及未标注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等问题,目前已经由所在地方的质监部门责令整改。

  用于制造假牛肉则违法

  目前媒体关注和报道的“牛肉膏”问题主要涉及“牛肉膏”的使用问题。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已经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但是,如使用添加剂类的“牛肉膏”产品制造假牛肉,属于“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同样,使用任何调味料制造假牛肉亦属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广东省质监局尚未收到市民有关“牛肉膏”产品质量安全或者生产加工环节食用“牛肉膏”产品生产假冒牛肉制品的举报、投诉。

  市民可拨打12365举报

  邱楠最后表示,广东省质监局将会继续加强对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生产行为。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举报违法生产行为。有关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拨打广东省质监系统举报投诉电话:12365。(记者 幸琦昕 实习生 郭翔)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针头鸡”现身餐桌 疑似注水可能含毒素
下一篇文章: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火锅调味料被点名严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