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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投诉:你急他不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林晓冬 实习记者李文瑞) 8月29日上午,本网记者接到网友田先生的投诉:他在某大型商场的餐馆就餐后,出现胃痛、腹泻等症状,同餐人员也都出现了类似情况,他们对进食的食品卫生状况产生了质疑。

  食品是否安全,仅凭肉眼无法判断,需要权威部门检验才能得出结论。接到网友投诉后,记者立即联系了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希望能和执法部门一同去这个餐馆调查,可是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却称根据管理程序规定,今天不能进行执法检查;而当记者询问何时可以对投诉餐馆进行检查时,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却出乎记者的预料:五个工作日内。

  对于“五个工作日内”,这位工作人员对记者做了这样的解释: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是由23个部门组成的单位,不同类别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不同的部门负责,有的时候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接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后,需要形成材料,分发到分管部门,分管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这样的解释,看似合情合理,符合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规定,但是网友却有质疑:五个工作日的时间,是不是太长了,为什么就不能立刻进行检查呢?这么长的时间,会不会让商家销毁了“证据”呢?

  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稍有疏漏,就会造成消费者轻则上吐下泻,重则住院治疗,甚至有性命之虞。网友田先生认为,一个消费者吃出了问题,就意味着存在更多的消费者成为下一个受害者的可能,五个工作日,其中还不包含周末的休息日,按照此事投诉的时间,2011年8月29日,也就是说,最晚得到答复的时间是2011年9月5日,其中包括4个工作日,两个休息日,这6天的时间,会有很多消费者走进那家餐馆,如果真的存在质量问题,后果恐怕会很严重。

  当记者向这位工作人员提出,如果这几天的时间里,又有其他人在同样的地点进餐后不适时,怎么办?该工作人员说:“那就一件一件处理呗。”

  五天,之于平时,也许感觉不长,但是当这五天放在食品安全监管这个问题上的时候,真的有些漫长了。当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急迫寻求有关部门的监管。而投诉的结果,是告诉他们需要等待5天左右的时间才能有回复,心情不仅仅是无奈,更是失望。这五天,就真的不能再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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