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食品厂用浏阳河水泡青豆 爱吃的人hold住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8月31日,长沙县跳马乡,长沙县质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对工厂用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华剑)

点击浏览下一页

(青豆浸泡在水池里。 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华剑)

点击浏览下一页

(长沙县质监局工作人员对问题青豆进行了查封。 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华剑)

    红网长沙9月2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张树波 夏雨)茶余饭后,“香辣青豆”、“牛肉青豆”等各种炒货很受市民喜爱。近日,有业内人士爆料称,长沙县跳马乡“兄弟食品园”内有食品厂用浏阳河水直接浸泡青豆,在制作过程中还添加多种香精等辅料调味。

    青豆用浏阳河水直接浸泡,果真如此?记者随即进行暗访调查。

    暗访:三家食品厂卫生令人担忧

    根据爆料人黄先生反映的情况,8月29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长沙县跳马乡,进入“兄弟食品园”内,该园有六家生产炒货的厂家。

    记者走进财旺食品厂,一个露天的厂房内,有三个大水池,水池内装满呈焦黄色的水,上面漂浮着大量发黑的泡沫,发臭的水中泡着的正是青豆。在该厂的生产车间,几台破旧的机器正摆放在中间,机器旁散落着已经加工完成的青豆,而在机器的原料口则摆放着两大桶呈橘红色和深灰色的粉末状物质,看到有陌生人出现,两名车间内的工人显得十分警惕。其中一名工人还称,不要到处看,这里不欢迎。记者只好离开。

    记者又来到一家名为“金盆食品厂”的厂房内,刚进门,在一间原料车间内发现了大量标着牛肉膏、香精等字样的塑料瓶,在一个阴暗角落,发现已布满厚厚一层霉菌的西瓜子。

    在一家名为“正味食品厂”的厂房,生产车间内四处布满了厚厚的一层白灰,大堆西瓜子直接堆放在了地上,记者正要继续往里查看情况,却遭到了阻拦。“干什么的,这是车间,出去出去。”一男子说。

    记者离开了“兄弟食品园”的厂区,黄先生带记者来到了食品园后墙外围。记者看到,竟有几根粗大的水管直通浏阳河内,一根管道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浏阳河中,取水口与排污口距离仅几十米远。“该园区几家工厂生产的炒货,直接使用浏阳河水,污水也是直接排到河里。”黄先生说。

    执法:现场对生产用水及成品抽样

    8月31日,记者将情况反映至长沙县质监部门。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兄弟食品园”调查,但遭到门卫的拒绝。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园区老板。“你们老板要你听电话。”执法人员说。“不听,老板不在。”该门卫回应。面对执法人员的劝导,这名门卫始终不为所动,僵持了近一个小时后一名负责人赶到了现场。

    执法人员来到三家涉嫌生产“问题”炒货的厂房后,无论怎么叫门,就是没人理。他们只得叫来了该园区的一名负责人,得以进入到财旺食品厂,执法人员要求查看其生产车间。

    “我们没钥匙。”一位工作人员说。“大门能打开,车间的门没钥匙?”执法人员说。

    “兄弟,帮下忙,不进去看了,要得不?里面没搞过卫生。”该男子称。在执法人员的一再要求下,该厂负责人才打开了车间大门,此时该车间已经停止了生产。厂房内几个水池还泡着青豆,上面漂浮着白色泡沫。

    “你们用的是哪里的水?”记者询问。“浏阳河的水。”该厂负责人说。

    “就直接用的浏阳河的水?”执法人员询问。

    “我们是直接用的,不知道不能用,用井水可以不?”该负责人说,附近的厂都是用的浏阳河水。

    在该厂的生产车间,执法人员发现了几大袋已经发霉的青豆。该食品厂负责人称,这个青豆没有用。执法人员询问为何要放在车间里,食品厂负责人没有回答。

    执法人员来到正味食品厂,在生产车间发现了大量发霉的香料。一位工人回应,这些都是不用的。

    执法人员当即对几家食品厂生产用水及部分成品进行抽样检测。“我们将在近期公布检测结果。”执法人员说。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色拉油掺菜籽油 勾兑贴牌后流向全省
下一篇文章:元祖月饼保质期内霉变 已开封索赔难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