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牙膏中三氯生被疑致癌 超市所卖牙膏多未标明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三氯生,是牙膏、洗手液等生活日用品所含的有效抗菌成分。而近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正在对三氯生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三氯生会和自来水处理过程中残留在水中的氯气反应,生成氯仿。由于氯仿被美国环保署标为可能致癌物质,因此三氯生的安全性遭到质疑。高露洁、佳洁士等品牌牙膏因卷入三氯生风波而备受公众关注。

  调查:郑州超市中可见“三氯生”身影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经三路上某家大型超市,发现多数牙膏的成分说明中都没有出现“三氯生”的字眼,一般只包括山梨醇、水、水合硅石、月桂醇硫酸酯钠、聚乙二醇-12、甘油等,消费者无从查证是否含有三氯生。但在佳洁士120克清爽香型牙膏、含量为100克的高露洁全效牙膏中,厂家在成分中则清楚地标示出“三氯生”字样。
 

  记者随机询问了正在购买牙膏的几位市民,大家都表示不清楚三氯生为何物,选购牙膏时也没有注意过牙膏的具体成分。

  在高露洁专业网站上,记者看到了公司对高露洁全效牙膏以及内含三氯生所作的说明,内容主要为:高露洁全效牙膏是高露洁系列牙膏中唯一含有三氯生共聚物的一种牙膏。三氯生是一种有效的抗菌成分,可以有效地控制大量细菌。在牙膏中使用三氯生绝对是安全的,这是由无数安全性研究所证实的。

  昨天,记者曾联系宝洁和高露洁,想了解其生产的牙膏中三氯生的含量,截至晚上7时,没有得到两家公司的回应。

  三氯生是牙膏中的必备成分吗?没有它,会不会对牙膏的抗菌作用有削弱?不少读者对此有疑问。

  郑州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随丽娜表示,牙膏的作用就是清洁剂,其他辅助功能就是厂家针对不同人群找的卖点。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陈国钧说,牙膏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但是,厂家对牙膏的功能过分夸大了,混淆了人们的视听。“三氯生主要的作用是抗菌,很多物质都可以替代。”昨天,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李惠良说。

  其实,关于三氯生的争论由来已久。

  2005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曾表示,低剂量的氯仿对人体影响不足以致癌。牙膏等含有的三氯生间接致癌量是多少并不知道,因此究竟是否安全很难说,需要进行长期研究,积累一定的数据才能进行评价。

  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麻毅接受采访时曾表示,2005年国内外就有过“三氯生致癌”的争论。不少专家建议,选择含三氯生的牙膏应慎重。

  郑州市口腔医院业务院长韩峰认为,任何牙膏的基本作用都是清洁口腔,如果牙齿健康、没有任何问题,选择普通牙膏就足够了。

  小贴士

  读懂新国标
 

  学会挑牙膏

  目前我国使用的牙膏国标是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实行的牙膏新国家标准。

  与2001年版的牙膏标准相比,新国标在许多方面都做了增加和调整。新牙膏国标中,禁止添加或严格限制的成分有近1500种,包括二甘醇、三氯生等。

  对二甘醇的规定是不许人为在原料中添加,如作为杂质带入,在牙膏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1%。三氯生则被列入允许添加的防腐剂中,但明确不得超过0.3%。

  新国标将成人含氟牙膏的氟含量规定为0.04%~0.15%,并规定儿童含氟牙膏中氟含量应在0.05%到0.11%之间。

  因此,市民购买牙膏时,除选择品牌外,还应注意其氟含量是否达标。此外,选用含药物成分牙膏的市民应注意经常更换牙膏种类,避免口腔菌群失调。  王灿 通讯员 郭亦非 文 记者 白周峰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部分散装月饼“长寿”惹质疑 包装越差保质期越长?
下一篇文章:消费权益不能被牙膏潜行规给“潜”了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