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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严查食品安全 餐饮单位出现食物中毒将吊销执照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记者李秋萌)节日期间,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饮单位将被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罚款。昨天,卫生监督部门介绍,卫生公共服务热线12320电话将24小时受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昨天,市卫生局雷海潮副局长带队,与市工商局、市农业局等单位共同对承办聚餐活动较多的特色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和繁华地区餐饮服务单位、大型购物场所内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标称河间驴肉火烧、河间驴肉的小餐馆等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450户次,其中合格447户次,合格率99.3%。 

  监督检查重点包括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情况;冷荤、凉菜和生食水(海)产品加工制作情况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严格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无证照生产的散装驴肉制品。同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禁经营河豚鱼,对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在一些餐馆的“后厨”,执法人员针对厨房用品摆放凌乱、餐厨垃圾桶没有加盖儿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纠正;同时,检查中,还发现,从业人员上岗未持健康证明、西城一家餐馆采购的预包装驴肉标签无标识等问题。对此,卫生监督员均已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立即整改。 

  据介绍,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将重点“瞄准”承办聚餐活动较多的特色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和繁华地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周边、大型购物场所内餐饮服务单位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卫生的餐馆、饭店,卫生部门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节日期间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饮单位将依法做出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卫生监督所表示,针对节日期间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市民可以拨打12320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根据要求,卫监部门将严格按照举报投诉案件的分级及所规定的时限进行上报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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