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11种型号电动自行车被查出不达标 包括永久等品牌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北京10月4日专电(记者刘浦泉、李亚红)记者3日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包括踏浪牌TDT01Z、永久牌TDR05Z等品牌11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因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被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管理目录中删除。

北京市工商局近期承担了国家工商总局在京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测工作,监测依据的标准是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经检验发现,标称“天津踏浪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踏浪牌TDT01Z、标称“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永久牌TDR05Z这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样品,因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总体判定为不合格商品。

除上述2种型号的产品外,都市风、澳柯玛等9品牌各有1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不合格,主要是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部分电动自行车样品的安全线、反射器等不符合国家标准。北京市工商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北京市区域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都要在工商局进行登记,实行目录管理。针对以上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规予以处罚。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微波炉你到底会用么?微波炉十大使用禁忌
下一篇文章:上海市场多数生蚝来自广东 尚不能确认是否污染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