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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忙“吸金” 勿松安全弦-哈市国庆消费安全调查(2)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商家逐利忽视消费安全隐患

  据介绍,不仅在哈尔滨,在全国其他城市商场也存在不同程度和样式的购物安全隐患。尤其每年国庆、春节等购物高峰期,一些商场往往只忙着打折促销吸引消费者,对于一些安全隐患却忽略了。在这样的购物环境中一旦发生意外,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将是无法挽回的。

  业内人士表示,商场消费安全隐患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有的商家想变换店面装潢又怕耽误营业,就采取部分装修、部分营业的方法,这令一些身体敏感的顾客产生眼睛发干、咳嗽、头昏等身体不适;一些商场想制造通透、宽敞的效果,在装修时使用没有任何区分标识的大块玻璃墙,增加了消费者撞伤事故的发生率;有的商场自动扶梯没有明显警示标识,导致孩子手、脚被夹伤;有的商场人流密集、空气污浊令特殊人群发病;更有甚者还占用防火通道摆放柜台或货品等。

  “商家不仅有保证商品质量的责任,还有提供安全购物环境的义务。”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邵云凯说,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商场“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小到装修气味对人体的刺激,大到火灾隐患对生命的威胁,这些商家都必须杜绝,或者向顾客做出警示说明。

  邵云凯表示,近年来,公共场所发生的火灾、踩踏等恶性事故背后经常隐藏着一些被忽视的安全隐患,而国庆黄金周里,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正是事故发生的“高危单位”,商家和顾客必须要绷紧安全消费这根弦。

专家呼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专家认为,商家因逐利而忽视消费安全隐患,实际反映出一些企业和商人社会责任的缺失,这也是我国目前一些企业的通病。而只有把重视消费者利益和承担社会责任贯穿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全程,才能实现长久、可持续发展。

  黑龙江省社科院副院长张新颖等专家认为,商家除了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外,清洁生产、诚信经营、造福员工、回报社会、营造安全及良好的消费环境等都是其职责所在,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事实上,如果处理得当,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可以带来更高利润的,国内外很多成功企业便是很好的实例。

  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由莉颖表示,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刚刚开始,应当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理念,把承担社会责任纳入企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系统和发展战略,使之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此外,企业管理者还要充分认识企业与社会、消费者的密切关系,把承担社会责任、服务消费者贯穿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全过程,提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好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由莉颖说。

  对于身边的安全隐患,一方面商场要加强管理,同时也需要消费者自身提高安全避险意识。邵云凯建议,人们在商场购物时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其在自动扶梯上捡拾物品,以免夹住手指;尽量不要触碰或挤压无区分、无隔断的整体玻璃幕墙,避免其断裂或倒塌带来伤害;购物时不要长时间停留在密闭商场内,注意通风换气。如发现商家占用防火通道,应及时离开并向防火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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