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簋街蜀国烤鱼欺客四宗罪追踪 餐馆老板均被约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 “簋街蜀国烤鱼欺客‘四宗罪’”追踪

  本报讯 (记者 温薷 张太凌)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获悉,针对本报报道簋街烤鱼店“四宗罪”,卫生监督部门当晚便对整条簋街上的餐馆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约谈了全体老板。15家餐馆由于工作人员无健康证,被限期整改。

  簋街15家被查餐馆均被罚

  2月20日,本报通过记者暗访,曝光了簋街烤鱼“四宗罪”,包括蜀国烤鱼分店缺斤短两、死鱼冒充活鱼、“口水”辣椒和隔夜鱼,以及仔仔烤鱼店后厨生熟半成品混放等现象。报道见报当晚,东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就出动监督员30余人,前往簋街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士表示,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对15家餐馆开出了整改通知书。据悉,这15份限期整改意见均是发现餐馆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而未作出直接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

  相关人士解释,针对现场看到的辣椒和烤鱼是否属于“隔夜”食物,“肉眼确实难以分辨。”因此,执法人员只能通过食材的采购追溯、现场的采样等,检查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而现场并未发现。

  另外,缺斤短两的问题不属于卫生监管范畴,应由工商部门处理。

  而根据北京市卫生局此前发布的卫生监督约见制度,卫生监督部门已召集所有簋街餐馆老板“约谈”,督促餐馆老板们在经营活动中履行自己的职责,重申食品安全责任与诚信经营的重要性。

  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可拨12320

  本报报道也引起了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关注。报道次日,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在“应急动态管理”中,摘录了本报报道“簋街变味‘烤鱼’为何屡曝不改”,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建立更加规范化的监管机制,加大常规检查和处罚力度,不让虚假经营成为风气,保住积淀多年才形成的品牌餐饮文化。”

  卫生监督部门则表示,今后将加强对簋街等重点地区餐饮安全的监管力度。如果市民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可以拨打12320进行举报。(温薷 张太凌)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地方政府为劣质地板开绿灯 甲醛检测形同虚设
下一篇文章:近期洋快餐频曝质量问题 中消协呼吁政府加强监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