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东方航空投诉多 消费者不满行李赔偿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东方航空(微博)(4.08,0.04,0.99%)投诉多 行李赔偿难获满意

  前一阵有一条新闻,说上海浦东机场旅客因航班延误冲入跑道拦住了飞机,最后旅客获得赔偿,一时间争论不断。航班延误的问题早已屡见不鲜,加之航空公司跟旅客之间并没有去沟通解决好,也就容易导致了一些不理性的做法。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中,接到很多消费者反映延误、退票扣钱,无故取消航班等,此外,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字”之差变自愿退票

  姜先生3月6日通过东航客服电话花费1090元为朋友订购了一张3月17日16点10分从石家庄到三亚的电子客票,航班为MU2379,票号为7812367134547。

  因把朋友的名字中的一个“小”误报为“晓”字,第二天也就是3月7日,通过95530进行名字更正,但得到的答复是:“登错名字不能改,且不能登机,只能自愿退票,并且收取50%的手续费;如果是工作人员的原因,请等候后台处理。”

  只是改简单的一个错字,却要被自愿退票,他觉得只是一个字,电脑上一改就可以了。随即我们也联系了东方航空客服部的相关人员,对退票费进行了相关的咨询和了解。据工作人员介绍,姜先生所定的机票属于V/T/W舱,按照规定收取50%退票手续费。我们也询问改名字的事宜,客服告知我们一旦名字登记上了,也就没法进行更改了。

  在此,中国质量万里行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机票的时候,无论是电话订票或者网站上订票,都要认真了解并学习下购票须知,对订票退票转签等问题,要清楚的掌握。同时,也要认真核对自己的信息,这样,才不至于因为自己的疏漏而既赔了手续费,也耽误了航班。

  随着实名制出现在各个行业领域里,对于航空行业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不管是电话还是网上订票,在这样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里,应该充分的利用好信息化工具,比如姜先生在电话里说了身份证号,工作人员电脑里就立刻能查询到,待到他说名字的时候,就知道他说的字不是身份证上的字,这样更方便直接告诉他,也避免了因为这一个很小的错误而损失了好几百块钱。增加更多人性化的服务,一方面让消费者觉得满意,更重要的是帮助消费者解决更多地实际问题。

  行李丢失损坏赔偿标准待完善

点击浏览下一页
破损的行李包

  江西的曾女士,3月28日乘坐巴黎至上海的航班,于早上7点抵达上海浦东机场。并乘坐同日晚上9点20的飞机飞回南昌。当天晚上机场通知:有雾,航班延误。于是曾女士和其他乘客一直等,直到夜里零点才答复取消航班。当时,很多客人都要求机场提供住宿休息并要求赔偿,但机场说没有这项服务,最后一直折腾到凌晨3点左右,旅客都陆续转签,曾女士这时发现所有旅客都有行李,唯独她的行李不知去向,也没有接到机场取行李的通知。曾女士只好在机场大厅里到处寻找,结果,发现所有行李都被乱放在大厅里,没有人管,而且,其中的一个行李已经破损,里面衣物暴露在外,无奈之下,曾女士找到机场工作人员,请求解决。

  东航的工作人员同意给曾女士50元作为补偿重新包装托运,对于丢失的衣服因没有证据不予赔偿,曾女士对这个结果不满意,又再次打电话投诉,结果还是一样。这让曾女士觉得很失望。之后曾女士又几次的沟通,最终东航把赔偿的金额提高到150元,曾女士也只能无奈的去接受。

  东方航空在行李赔偿中规定: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中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国内标准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除非事先购买了申明价值,但一般的乘客不会花费很多钱去买这项服务。

  资料:声明价值

  当旅客的托运行李的价值超过每公斤人民币50元(国内运输)、20美元(国际运输)的最高赔偿限额时,旅客有权要求更高的赔偿金,但必须在托运行李时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并支付声明价值附加费。办理过声明价值的行李,如在运输途中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损失,承运人按照旅客的声明价值赔偿。《声明价值》中规定:“每一位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行李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行李本身的价值,如承运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

  丢衣服是小事,丢钱的事就让人感到更加烦恼。大连的周女士我们反映,她于4月2日中午12点20分乘坐大连MU2518次航班到武汉,她将所有行李(只有一个包)办理托运,到达武汉汉天河机场后,周女士打开行李拿钱买票时,发现放在被托运的行李包里面3000元现金被盗。据周女士介绍,当时她办理登机发现手机也在行李包准备托运,随即她找到服务人员要求拿出手机,周女士说当时是一名工作人员提着行李包走到周女士这边,而没用通过传送带,而那名工作人员也没有佩戴工作证,周女士当时也没有在意,等到下飞机之后才发现钱没了。对此,周女士也质疑帮客户取行李的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的操作流程。对此,东航方面称因为没有相关的证据,也没法给周女士进行赔偿。再次,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消费者,乘坐飞机的时候,最好把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避免丢失之后,造成损失。

  在交通日益发达,生活节奏越发加快的今天,很多条条框框都变得程式化。还有一些规定被看成“霸王条款”。当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大家更需要的是在过程里得到一种满意的保障。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接到很多消费者的投诉,有的大多都是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才会导致他们的投诉。很多时候,企业自身改善一点,增加一些人性化的服务,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广州蜜饯仅66%合格 专家称吃蜜饯等于吃添加剂
下一篇文章:顾客疑食用华联超市鳕鱼诱发胆囊炎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