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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冰冻食品带冰销售“潜规则”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6月17日    关注度:     【字体:

 “一斤的冷冻海虾,解冻后用秤一称,居然只剩下了半斤,这也太坑人了!”近日,市民肖女士致电本报,称在市区某超市买的冻虾化冰之后重量减半。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发现超市冰柜里陈列的海虾、鲳鱼、小黄鱼等散装冷冻水产品,基本都裹了一层厚度不等的“水晶外衣”。

  “这虾上的冰也太厚了。”在市区一超市冷柜前,几位挑选海鲜的市民纷纷说着。“没有冰,还怎么保鲜啊!”超市售货员解释说。“都是这样卖的,我们买过好多回了。”正在称冻鱼块的市民秦女士说。一边抱怨着,一边选购着,对于冷冻产品带冰销售的“潜规则”,市民们早已司空见惯,只能挑选冰块稍薄些的放进购物袋中。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冰块卖出了虾价、鱼价到底合不合算,谁也没去较过这个真。

  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与标注大相径庭,那么冷冻水产品究竟应该含有多少冰才算合格呢?记者了解到,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不论商品的包装材料,还是任何与该商品包装在一起的其他材料,均不得计入净含量。也就是说,冷冻水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净含量不应包括“冰衣”的重量。此外,《国家零售商品计量管理办法》对于散装冷冻食品也有着明确规定:消费者买的是净含量,因此冷冻产品必须经过解冻,且滴水成断水状才合理;带冰出售或连续滴水则不符合规定。如此看来,商家用“保鲜”来解释冰冻食品带冰销售的现象,并不合理。消费者今后在购买这些冷冻食品时应据理力争,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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