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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例牌菜变大牌菜 一餐饭多花500余元
来源:新快报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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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酒店菜谱上只写着例牌菜的价格,并没有标明大牌菜的价格。 新快报见习记者冯仕妍/摄

    食客钟小姐:只点了一个大牌菜

    酒家经理:服务员没擅改菜品规格

    ■新快报见习记者冯仕妍

    700元能付清的一顿饭,不仅多花500多元,还“吃”了一肚子气。昨日,白领钟小姐反映,8月初她与朋友一行12人在天河区东方二路海湾酒家吃饭时,服务员擅自将例牌菜换成大牌菜,结果多花了500多元。海湾酒家经理表示,当时下单服务员肯定有向顾客咨询过意见,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餐饮业内人士称,菜谱需标明各种规格菜式的价钱,并且要与顾客做好沟通。

    8月8日下午6时,钟小姐等一行12人来到东方二路海湾酒家。她和请客的朋友负责点菜:“点到沙姜鸡的时候,服务员问我是要例牌还是大牌的,我说点一个大牌。”最后钟小姐总共点了13个菜,“只有沙姜鸡点了大牌。”但是菜送上来之后,钟小姐和朋友们奇怪地发现每一个菜的分量都很大,到了上第九个菜的时候,他们找来了经理。

    一名女经理说,钟小姐所点的菜全是大牌规格的菜。下单的女服务员坚持说,当时有问过钟小姐,这些菜是不是都要换成大牌。但是钟小姐等人却非常确定,当时并没有听到这名女服务员向他们确定所有菜的规格。更让钟小姐气愤的是,偶尔一两个菜有可能会搞错,但是12个人明显是吃不完13个大牌菜的,“服务员没有理由弄错,即使弄错,也应该提醒顾客。”

    据钟小姐回忆,他们与酒家经理发生争执时,隔壁房间一对老人也跟服务员争执起来。原来是老人先点了一个170元的汤,由于觉得价格贵,就换成了一个70元的汤,上菜时还是端上来170元的汤。听到老人的陈述,钟小姐一行人觉得被酒家蒙骗了。双方争执一番后,钟小姐向广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酒家方最后才勉强答应给她算8.5折,一顿饭花了1200元左右。“如果全部菜都按照服务员下的大牌菜来算,那么这一顿总共要花费1700元左右。”钟小姐说。

    酒家回应:

    服务员没有更改菜品规格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来到海湾酒家,从一楼前台的菜谱看到,上面只写着例牌菜的价格,并没有标明大牌菜的价格。一名陈姓女经理称,酒店没有责任要把大牌菜的价格也标注上。该酒店的做法是,如果一行顾客人数超过8人的话,服务员会问顾客是否要上大牌菜。

    对于钟小姐反映的问题,这名陈经理坚持称,当时服务员并没有擅自将菜变成大牌。当记者表示要找当时与钟小姐接洽的女经理时,这名陈经理表示,那名女经理手部受伤,十天内不会回到酒店。

    行业规定:

    菜谱上只需标明例牌价

    菜谱只标明例牌价,这种做法应不应该?广州市饮食行业商会秘书长倪明表示,按规定餐饮企业只需标明例牌价即可,而根据不同的餐饮礼仪来看,服务员方面很难甄别顾客是否需要点过剩的菜。“比如说有些顾客喜欢摆排场,显得大方和有礼,所以服务员也很难分辨够不够吃。”不过倪明也表示,在这件事上服务员与顾客的沟通不足,应该提醒客人。

    广州餐饮业内人士赵利平表示,餐饮企业应该把各种规格的菜价都标注在菜谱上。即便是应季的临时菜谱,也要把价格标清楚,否则容易引起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争执。服务员也应该与顾客沟通并确定好各个菜的规格。

    法律人士:

    引起合同误会一方应承担责任

  因菜品规格变化而产生出多消费的部分到底该由谁埋单?暨南大学法学博士曾瑞声认为,酒店的菜单相当于要约邀请,食客和酒楼之间是消费合同关系,在过程中产生了履行合同的误会,需要判定误会是如何造成的。如果顾客与酒店方面协商不成功,可以致电消委会,请工作人员到现场调解。按照钟小姐的说法,点菜人对其余12个菜没有明确提出点大牌菜的要求,在消费中途也审视了合同的偏差,与服务员提示了关于菜规格的疑问,应属于服务员的失误,导致了履行合同的纠纷,责任应在酒楼一方,事件的处理应该按照例牌的价格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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