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婴幼儿服装新国标实施1月 中山仍见超标产品在售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在某品牌店内,建议穿着年龄为1岁半到2岁的婴幼儿服装吊牌上,竟然标着“儿童上衣”,安全标准也是B类。

  中山仍见超标产品在售

  婴幼儿服装新国标实施一月

  本报讯 (记者幸琦昕摄影报道)从今年8月1日开始,国家对3岁以内婴幼儿服装的安全要求全面提高,必须满足服装安全A类要求才能上架出售。日前,有媒体曝出部分城市仍在出售非A类婴幼儿服装,那中山的情况又如何?

  记者昨天走访发现,无论是超市、百货商店、外贸店或者是专卖店,都仍有不达标产品在售。其中,记者在利和广场某品牌专卖店内,也发现了部分安全类别为B类的婴幼儿服装。

  仍有商店掺杂非A类婴幼儿服装销售

  在位于利和广场的某品牌专卖店内,上架的绝大部分的婴幼儿服装已经开始执行新国标,即服装安全A类要求。但是,夹杂在大堆大堆的服装中,记者仍不难找到多款标示着“GB18401 B类”的婴幼儿服装产品,也就是服装安全B类产品。

  据专卖店的一名销售人员向记者解释,记者收集到的多件产品均为8月1日前上架的商品,至今仍有少量未售出,因此才会出现问题,8月1日以后上架的产品均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另外,关于产品下架的问题,销售人员说,“产品下架需要公司通知,我们不能擅自下架产品的。”

  记者再走访了吉之岛、沃尔玛以及大信商圈的多家婴幼儿用品店,发现店内均有非A类安全婴幼儿服装在售。而且,店家多数都不清楚新国标的要求,因此进货的时候就没有留意吊牌上的标注。有部分商家则称因为是小本生意,不可能旧货不清全部扔掉,因此坚持继续销售超标产品。

  部分36个月内婴幼儿服装吊牌未按新国标标注

  然而,记者在采访时又发现了两个蹊跷的问题。首先,在该店内童装部同一货架上,同款式同颜色同产地的产品,竟然执行两个标准。记者留意到,该店内部分建议穿着年龄为1岁半到2岁的服装,以及3岁到4岁的服装,吊牌上所执行的标准均为A类,但是建议穿着年龄在4岁以上的服装,吊牌上所执行的标准则为B类标准。

  记者取出两件标示着不同安全标准的童装向销售人员咨询,两件童装的差异何在。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是同款式的童装,并不存在质量差异,只是大小不同罢了。那为何会标注出两个不同的安全类型呢?对此,一脸“茫然”的销售人员拿着两件衣服反复核对以后,仍无法给出一个解释。

  另外,记者还发现,这部分婴幼儿服装的吊牌也未能符合新国标要求。根据新国标规定,婴幼儿产品的适用年龄上限为36个月,适用身高为100cm。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但是记者在该店内调查发现,虽然部分服装吊牌上建议穿着年龄为36个月以内,但吊牌上却写着“儿童上衣”,并执行B类标准。

多数家长不知新国标为何物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大部分的家长也对新国标表现得一无所知。邓女士带着不满周岁的孩子在商场内挑选入秋衣服,对于挑选的标准,邓女士表示首先看的是款式,然后就是手感。而至于选中后是否会留意衣服上的吊牌,了解衣服所执行的安全标准,邓女士则表示从来没有这样的习惯。

  记者在一家童装店内守候了大约半小时,其间一共有27位客人进店挑选。但是,27名顾客无一不是拿起衣服就先看款式,然后再用手感受衣服的质量,即使有部分顾客去查看吊牌也只是看衣服的价格,无一人注意到吊牌上标注的安全等级。

  广州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黄金大米调查释疑:系常规育种品种 非转基因大米
下一篇文章:西安月饼券未到中秋已过期 上海清除过期作废条款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