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对付黑超市只能友情提醒? 警方称取证困难
来源: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苏州警方在汽车南站对面的“怡欣佳”超市门旁立了块告示牌,称该超市是一个存在违法行为的黑超市,友情提醒市民不要在此购物。警方介绍,尽管对该超市的猫腻心知肚明,但取证却非常困难,只能出此“怪招”。

  网友快评

  @邵俊国:商人逐利无可厚非,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遵循一个底线,那就是诚信。针对那些欺诈消费者并屡教不改的商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罚。此外,有关部门还应对此类商家建立 “黑名单”制度,将不讲诚信者公之于众,并对其行为予以严格审核监控。如此,才能让众多商家把诚信经营作为信条,把自己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紧密联系,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叶传龙:警方给超市贴上“黑超市”标签并派出警力全天候值勤,为民服务的态度固然可嘉,但却少了办事程序的严谨,显现出执法中的瑕疵和执行力低下。警方办案向来讲事实、重证据,没有事实认定,便立上一块“友情告示”的牌子,并没有从根子上铲除欺诈的土壤,反而会让人以为是警方在推卸责任,纵容违法,警方的形象为此要大打折扣。而且,城市警力本就不足,却让一家超市耗去4个警员为其轮流值勤,这种做法既不经济也不理智。

  评中评

  其实,最让人疑惑的是,明明警方知道超市经营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却只能“友情提醒”,为何不能联合工商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阻止店家的欺诈行为?而对于店家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工商部门又是否确切知晓,有没有严格审查把关呢?

  从新闻来看,警方似乎也挺无奈,超市能正常营业是因为有合法的经营执照,而找换钱时“做手脚”又实在难取证。但在取证难、未能找到违法证据的前提下,就称其黑超市,这是否有些贸然了?如果超市确实有多次宰客行径,应将其依法严惩。与此同时,当地的工商部门也应有所作为,不能包庇、纵容了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当地相关部门能对此彻查一番,除了查清该店的犯罪事实、依法给予处理外,需好好查查其中是否存在内幕或“猫腻”——为何该超市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还能正常营业。如此才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城市的文明形象。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消费警惕:“痛经膏”不靠谱 产品未取得生产许可
下一篇文章:自制化妆品放到网上叫卖 药监部门:此举违法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