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消费警示 >> 浏览消费警示
火腿竟成理财产品 律师:投资另类理财需谨慎
来源:中国广播网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创新无止境,在金融领域更是如此,目前国家也是在大力倡导券商等金融机构推出创新服务。创新体现在理财产品上,大家能想到的有什么创新好点子呢?理财产品有投资股票的,有投资债券的,有投资实物的,还有投资黄金的,还能投资什么? 

  前段时间,金字火腿推出火腿理财,金字火腿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中国工行银行私人银行发行巴玛典藏发酵火腿理财产品的议案》,拟向金字火腿订购巴玛典藏发酵火腿特制两组产品,收益权理财产品人民币是2亿元,期限是18个月。购买的客户到期之后可以选择实物兑换,也可以选择直接领取收益。 

  近期我们又看到一种门票理财,华侨城A发布公告称,欢乐谷主题公园入园凭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成立,而且拟通过此次资产证券化募资18.5亿元。这是2009年券商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重启以来,上市公司首次通过该渠道获得融资,其实主要就是把北京、上海、深圳三座欢乐谷主题公园未来五年的入园凭证打包作为基础资产,用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支付收益。 

  还有一种投资“好声音”基金,半年能赚10%;参与一部影视剧制作,预期收益率也能达到10%。这种可以说“雷人”的理财产品接连冒了出来,收益率确实让人很心动,投资标的也颇为吸引眼球。到底这种被称为“另类雷人”高端理财产品靠不靠谱?另类理财应该如何避免风险,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郑名伟做客节目,探讨如何在法律层次上规避相关风险。 

  郑名伟:我认为理财产品创新对投资者既有好处也有坏处。理财产品创新可以增加投资产品,丰富投资渠道,投资者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理财产品,这对投资者来说也是有好处的。可以帮助融资者进行品牌推广,培育市场增加产量,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融资。 

  坏的方面是理财产品创新会增加市场风险,投行有句话叫,投行的生命在于创新,但过度创新也会引来金融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有人认为,2008年美国的金融危机就是由于金融衍生产品过度创新造成的。另外,创新的理财产品需要投资者有较高的抗风险能力以及创业知识,产品投资门槛高,需要研究产品的特点及风险,一般投资者很难胜任,贸然进入会带来不可估计的风险。香港发生的雷曼迷你债券产品风波,就让投资者损失惨重。一句话,理财产品创新可以方便投资者投资,但也会加大市场风险。 

  现在创新的理财产品越来越多了,大家挑选的时候也得保持一个理智的心态,不能光看收益率就动了心。怎么样挑选理财产品才能够避免损失和风险?客户如何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郑名伟:首先要注意这些理财产品的发行方,看是否是银行保险信托公司等正规的金融机构,如果不是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有可能是非法集资,这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 

  第二,要仔细阅读这些产品的说明书,不要只受理财产品高收益率的诱惑。理财产品不是存款而是投资,是投资就会有风险。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风险预期收益率并不等于到期的收益率,也有可能出现达不到预计收益率,甚至收益率为零甚至为负的情形,这要看清是否是保本,有实物交割的要注意交割的方式及地点。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 

  第三方面,要弄清楚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知道其结构和特点,不能只是听销售人员的介绍,要分析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相匹配的产品。像保守型的投资者就不要去购买这些高风险的产品。 

  第四,对于这些购买理财产品存在欺诈的,要咨询专业律师寻求专业帮助,积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金融法律服务专业性比较强,需要比较深的金融专业知识,所以请求证券金融律师才可以得到及时、专业、全面的法律帮助,这是购买挑选理财产品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美国大杏仁”身价跳水 部分超市仍当杏仁卖
下一篇文章:添加剂泛滥 “化学火锅”成公开的秘密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