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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提醒:特价商品不等于处理品 售前售后需谨慎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特价促销已成为众多商家惯用的促销手段,“清仓”“甩卖”等促销行为令不少消费者动心。对此,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有些商家混淆特价商品与处理品概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希望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坚决维权。 

  近日,安徽消费者张女士趁商家打折买了一双皮鞋,可穿了一天里面的皮就一块一块地掉下来。她拿着购鞋小票以及“三包”凭证找到商家,要求退换皮鞋,但销售人员以其买的是特价断码皮鞋,且销售发票上已注明“特价商品不退换”为由拒绝了朱女士的要求。 

  “无论是正常销售的商品还是打折商品或特卖商品,只要不是标示处理品,都应为消费者提供完整的‘三包’售后服务,此案例中商家应承担退换责任。”安徽省消协组宣部主任张路明告诉记者,在特价促销活动中,有些商家往往会设下陷阱,以打折、特价为幌子,采用虚假宣传来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甚至以此推销假冒伪劣商品。 

  对此,安徽省消协提醒,购买明码打折商品要看清商品价签所标注的内容,对特价商品应作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购物时要注意查看购物凭证内容并妥善保存好。一旦在购买过程中或购买后发现特价商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到消协或工商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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