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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等成餐饮业行规 还有多少“行规”在助长浪费
来源:人民日报 杜海涛 姚雪青    更新时间:2013年02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本版2月4日推出报道《“最低消费”助推“剩宴”》,对一些高档酒店设置包间最低消费,助推“舌尖浪费”的现象进行了披露,引起社会关注。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酒店的年夜饭也设置了最低消费。更有商家表示,包间最低消费是业内“行规”。

  “最低消费”傍上年夜饭

  消费者说,这根本就是强制消费

  “平时在这个餐厅吃饭,一家9口人顶多消费1000元钱左右,可是现在预订年夜饭,却被告知每桌至少要消费1688元,否则不接单。无奈之下,只能多点了很多菜,就这几个人肯定吃不完,估计要浪费了。”长沙市民周和云告诉记者,“现在全国都在倡导餐桌节俭,可是春节吃饭却要设置门槛,这种霸王条款根本就是在强制消费!”

  在乌鲁木齐等地,有关部门已经要求餐饮酒店取消任何形式的最低消费。但据媒体报道,“最低消费”悄然变身,火爆的年夜饭大多采取“包席”、“走标单”等形式,标单价成为变相的最低消费额。在一些市民眼中,这不仅限定了消费额,菜色并不尽如人意,也不一定吃得完、吃得好。本来温馨愉快的年夜饭,成了“年夜烦”。

  2月4日,记者以预订年夜饭为由,致电南京金陵饭店和南京市中心大酒店。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这些饭店就餐,没有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但有服务费。包间可以按“人均标准”配菜,前者有每人600元及650元的标准可供选择,后者则从200元、300元开始配,高不封顶。当然也可以单点,但单点并不便宜。

  “最低消费”阻击“光盘行动”

  为了“达标”,“光盘”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在一些餐饮业从业人士看来,设置最低消费,是一种市场的选择。比如,在解释年夜饭设置最低消费的原因时,一位餐厅经理说,临近年末,菜价、物价成本就比平常高,再加上春节用工难,人力成本、管理成本也高涨……

  但根据记者调查和消费者反映,“最低消费”不光在节日期间,在平时也非常普遍。有商家在接受采访时说,“最低消费”可以算是业内特别是档次较高餐厅酒店的“行规”。

  在杭州,记者走访发现,不少酒店都给包厢设了最低消费,少的上千元,高的达上万元。高额包厢费经常导致消费者超量点菜、点酒,浪费惊人。

  在杭州西湖边的一家酒店,服务员告诉记者,包厢最低消费人均300元,能容纳12个人。杭州市民周黎明说:“要了12个人的包厢,但人只来了一半,6个人要吃出1800元,我们只能拼命点菜,最后有一半都没动过。作为客人我们又不好打包,而主人为了显得大方,就更不会打包了。”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海斌说,最低消费实际上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但其面对的很多是公款吃喝、商务宴请。“吃别人的当然不心疼,因此很少有人计较。”姜海斌说,“最低消费”客观上助长了铺张浪费。

  近日,记者在北京一家餐厅的包间与朋友聚餐,6个人原本约好要“光盘”,但为了达到包间1500元的最低消费标准,点了很多菜,最后吃不完,只能选择一部分剩菜打包。最低消费让这次“光盘行动”打了折扣。

  北京一位消费者说,有时出于工作和交际需要,即使有最低消费,自己还是会选择包间消费。这种情况下,虽然想要“光盘”,但免不了为“达标”而多点菜、点“硬菜”,有时吃不完,让人看着心疼。

  “霸王条款”助长浪费

  律师称消费者有权说“不”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联合全国46省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发出倡议,反对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包间费。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受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其含义包括: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而商家设定“最低消费”或“搭售行为”等“霸王条款”使得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自由选择的权利,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并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

  长沙市湘声律师事务所冯坤律师说:“行规作为某一行业的业内规则和经营惯例,必须以符合法律规定为前提。餐厅以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来强制交易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冯律师说,价格主管部门也应当及时干预并制止这种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餐饮行业组织、餐饮经营者推进行业自律,彻底取消餐馆设置的“霸王条款”。

  记者还了解到,在杭州西湖边,很多大酒店不允许自带酒水,或加收开瓶费。杨公堤的一家餐馆推出了更为“霸气”的条款:如果自带酒水,就得按1∶1的比例在餐馆中购买同样价格的酒水。“其实,大家根本喝不掉,人为造成浪费。”一家IT公司的职员沈丽说。

  还有多少“行规”或者“霸王条款”在助推浪费?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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