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本市两家单位的6名员工食用无证外送盒饭后出现腹痛、腹泻症状到医院就诊,经食药监部门初步调查确认,这是一起由于食用无证外送盒饭导致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目前,就诊病人已经痊愈离院,无证盒饭加工窝点已被依法取缔,食药监部门正在对食物中毒发生原因做进一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对肇事单位以及订购无证盒饭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近期,本市高温再现,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的风险明显增加。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盒饭、桶饭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购单位和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规定,谨防外送盒饭、桶饭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食药监局要求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加强自身卫生管理,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方式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加强对采购、加工、分装、供应等关键环节和温度、时间等关键控制点的控制,严格按照《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冷藏、加热保温或者高温灭菌等工艺组织生产;其中采用加热保温方式加工供应的,应加热保温使膳食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5℃以上,并在3小时内食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提醒集体用餐订购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本单位向无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订购膳食的,可向市或者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96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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