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学生在食物中投毒给小孩吃 借此敲诈孩子家长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中新浙江网4月9日电 合肥一所学校的学生谢毅在食品中投毒,诱骗几名孩子吃下,然后敲诈孩子家长。临泉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处谢毅有期徒刑六年半。

  21岁的谢毅是界首市人,在合肥一所学校上学,去年6月25日下午,其窜至淮南东苑小区,以保险公司做活动为名,诱骗10岁的小俊喝下投有精神类药物的饮料,之后让小俊带一封信回去给家长,称小俊已中了慢性毒药,如要解药,需向其提供的账号上存入一万元钱,并威胁不准报警。

  当晚,谢某又给小俊的家人发短信进行威胁。第二天中午,小俊突然出现头歪、没精神、想睡觉等症状,家人考虑到孩子的安全,就按谢毅提供的账号上存了1万元钱,当其再次索要5000元时未能得逞。

  谢毅第一次敲诈得逞后,感觉钱来得太容易,就又窜至太和县、临泉县和河南省沈丘县进行作案,虽然每次下药成功,但都未敲诈到钱财。去年9月14日下午1时许,谢毅再次窜至淮南,以食品公司做活动为名,诱骗龙龙(化名)吃下放有精神类药品的棉花糖,对龙龙家人进行敲诈。

  当其投毒成功回到合肥学校上课,等着龙龙家人把钱汇到他的账户上时,被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毅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半,并赔偿其中三名受害人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张安浩)

[1]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如皋市15家学校食堂被评为南通市A级食堂
下一篇文章:食品添加剂 竟有食堂用碗舀着加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