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才可经营;同时,各学校要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9月21日记者从万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卫生局和区教委联合发文,对万州各中、小学,中高职院校,民办中小学,各高等院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学校食堂要取得合法证照
学校食堂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食堂的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们的身体健康。据了解,根据要求,各学校要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要合理布局,完善实施设备,防蝇防鼠设施完善;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才可经营;保持食堂内外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采购食品必须依法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制度;要规范加工食品,做到生熟食分开,荤素分开等加工规定;要严格食(用)具消毒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坚决杜绝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学校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万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加强传染病防治,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另一个重点。
根据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落实晨、午检工作,并作好记录。要依法查验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饮用水,准备好防止引用水受到污染的措施,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检修和消毒,对蓄水池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将检修、清洗、消毒情况记录在册。
同时,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征得卫生部同意、通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竣工验收,确定符合相关标准并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
各学校要订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找出学校卫生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于9月28号前将自查表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科。区卫生局、区教委将适时联合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达标活动。
本报记者 凌芸 实习生 李中琴 三峡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