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到3月20日,新疆将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此次检查针对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将作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结果将进行分类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自2011年12月1日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今年,该局将在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开展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为重点场所,以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将明确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抽查比例不少于10%。还将邀请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员等参与检查。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完)(责任编辑:徐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