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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取样品送检”是一个笑话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河南部分地区养猪场违禁使用“瘦肉精”被曝光后,双汇集团17日再次发表声明,要求涉事子公司召回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记者随同焦作市行政执法部门对曝光的几家养猪场再次进行调查抽检,有养猪户称监管部门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抽检“瘦肉精”。

  相当长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对多数食品行业的检查实行的是企业送检制度,就是企业自己采集样品,自己送到质检部门去检测。该制度的“优点”显而易见,于企业,当然是送最好的样品;于检验部门来说,更是省了亲下基层之苦,坐在办公室等人家送上门。但这套检验制度的立足之本是企业诚信和监督负责,即企业不刻意在样品上做手脚,而检验机构又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样品。

  但无疑,这样的制度设计存在明显漏洞。试想,哪个企业会傻乎乎地把自己生产的劣质产品送到质检部门?尤其在食品安全广为国人诟病的现今,自取样品送检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冷笑话。

  因此,从双汇“瘦肉精”事件的这个细节可见,虽然近年来随着国人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愈加重视,多地也陆续进行检验制度改革,但往往因为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养成的“懒散病”或见不得人的利益问题,执法部门依然视送检制度的明显缺陷而不顾,继续让检验走过场,甚至成为一档见不得人的交易。而事实上,即便一些质检人员亲临企业生产线,往往又因事前通知等原因而被企业牵着鼻子走———如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和自取样品送检并无二样。说到这里,我们一点也不难理解,为何不少含有“瘦肉精”的产品在市场上大行其道,而相关的样品却能轻松经过抽查检验,并“全部合格”。

  基于此,希望食品监管检验部门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要不断更新、改革检验标准和检验手段,建立和完善一套公民送检制度,即任何公民都有权将市场上有质量品质安全问题疑点的食品,送交相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相关部门不得无理由拒绝,不得收费,根据工作量承诺期限,按送检人要求检验的项目,进行检验提供检验报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此一来,将大大打击企业钻制度漏洞的可能性。而如果不能保证消费者拥有送检权,送检制度将和已取消的免检制度一样,贻害无穷。

  【网友声音】

  ●大卫:不少食品加工企业的员工不吃自己的产品,这个现象,让人很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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