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午,
9个月大的婴儿祥祥被果冻卡住气管,窒息长达40分钟,最终在3月29日晚上6时离世。3月30日一早,邱心泉抱着儿子的尸体回到儿童医院,拿到了祥祥的死亡证明。记者致电果冻生产厂家东莞市金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部主管称厂家对此事高度重视,并将派代表慰问家属。与此同时,有律师表示愿为家属免费打官司。
守着孩子一夜没睡 29日下午6时,邱心泉一家将9个月大的祥祥从医院接回家中,不久祥祥离世。30日一早,邱心泉和父亲抱着祥祥的尸体回到医院,为祥祥开具死亡证明。30日上午10时,记者赶到儿童医院,祥祥的爷爷双手紧紧抱着祥祥的尸体,从兜里掏出刚刚办下的死亡证明。“现在孩子的身体已经凉了。”祥祥的爷爷哭了起来 。“现在天气太热了,不能把孩子送回老家 ,只能葬在青岛了。”邱心泉说。
“祥祥29日晚上7点多被送回家,尸体在家中放了一晚上。”邱心泉说,对着儿子的尸体,一家人整夜没睡。“他妈妈和他奶奶哭了一晚上,我怕她们受不了,今天回医院没让她俩来。”邱心泉说,对于以后的生活,他暂时还没有打算。
厂家获悉颇感意外 据了解,祥祥所食用的果冻是“金娃”果冻,记者曾在29日晚上联系了果冻的生产厂家东莞市金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部主管冯女士表示会联系青岛的经销商,但是一直到30日下午4时许,邱心泉一家人仍没有接到对方电话。
30日下午5时许,记者再次联系到冯女士,在得知婴儿已经死亡的消息后,冯女士感觉很意外。“昨天在接到你们的电话以后,我们十分重视。”冯女士说,厂家将马上联系青岛的经销商赶到去世婴儿的家中慰问。
律师愿免费打官司 对于祥祥的离世,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表示痛心,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的李微律师打来电话,表示如果邱心泉起诉的话,可以免费为他们一家人打官司。“厂方没有尽到充分的义务。”李微说,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品时享有生命安全权,现在孩子已经死了,厂家要负有一定责任。
李微说,厂家要尽到充分的义务,不仅要在产品的包装上进行提醒,还要告知消费者如何具体地使用产品。“厂家的包装上虽然有提醒,但并没有标明具体的食用方法。”李微说,同时果冻的包装上只有文字提醒,如果消费者不识字,提醒就是无效的。
对此,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贾宝金律师称,果冻中的大块果肉不能够保障孩子的安全食用,“同时厂家在外包装上没有对果肉的食用说明,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
厂家考虑将果肉做小 记者将果冻中果肉尺寸较大的情况告知厂家东莞市金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后,该公司销售部主管冯女士说,之前公司并没有接到类似的情况 。“在下一步的制作过程中 ,我们会考虑将果冻中的果肉做小。”冯女士说。
“我们认为包装上有提醒,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冯女士说,她认为在这起事故中 ,家属并没有监护好孩子,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果肉尺寸没有标准 对于果冻中的果肉尺寸 ,国家有没有规定标准?记者为此咨询了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该局食品处一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于果冻中的果肉并没有尺寸的要求。“2005年国家颁布了果冻标准,其中对果冻的尺寸 、重量、含量等多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但没有规定果肉的尺寸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