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专家提醒 >> 浏览文章
专家提示警惕非药品冒充药品五种“变脸法”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2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针对一些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杀用品、食品等产品假冒药品,太原市药监局近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集中整治。

  太原市药监局局长刘建国说,检查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批准文号杂乱无章,有“国食健字”“卫食健字”“卫消证字”“卫健用字”“卫食证字”等等,多达数十种,甚至还有假冒文号,令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二是包装和名称模仿药品,在产品名称上暗示疗效,或直接使用药品名称,在包装上仿照药品特有的标志和风格,在标签、说明书上非法标示功能主治、适应症。三是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为达到所谓的疗效,在产品中随意添加化学药物和中药成分,所添加剂量甚至超过正常药品含量的几十倍,隐患重重,危害极大。四是多种形式虚假宣传。五是销售价格虚高以牟取暴利,销售价格往往超出生产成本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以上。

  药监部门提示,非药品冒充药品是利用群众对健康类产品无能力辨识和防范意识薄弱,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公众购买时应仔细辨别。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葱姜蒜“防甲流”需适量 专家吃对路莫夸大
下一篇文章:专家提醒吃好早餐有学问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